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漯河市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管理辦法》(漯編〔2017〕3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班報請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聯席會議研究決定,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坐落于中國食品名城、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中國漢字文化名城河南省漯河市。
學校始建于1924年,是河南省較早開展西醫人才培養的院校之一。2004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正式升格為公辦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校高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偉大旗幟,堅定不移地將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秉持誠樸精業的校訓,學校明確了一個目標,兩個中心的發展戰略,主動對接健康中國等重大戰略需求,深度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學校現有兩個校區,占地1540余畝,建筑面積40余萬平方米,其中源匯校區位于國家4A級沙澧河風景區內,召陵校區毗鄰國家4A級文化旅游景區許慎文化園。學校現有23個專業,有全日制教育、中外合作教育及繼續教育等多種教育類型,形成較為完備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學校柔性引進哈佛大學醫學院、北京大學等海內外知名專家學者150余名為學校雙聘學科帶頭人。館藏圖書123萬冊,電子圖書148萬冊。學校有3所直屬附屬醫院,總床位3500余張,第一附屬醫院、第二附屬醫院為三級甲等綜合醫院,第三附屬醫院為漯河市康復醫院、豫中南殘疾人康復中心。
二、招聘崗位、數量、條件
2025年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2名。(具體招聘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港澳、臺灣居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2025年應屆畢業生應當于用人單位聘用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并以其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報考。其他報考者應當在報名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并以其最高學歷報考。
(2)對于報考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資格證書等其他資格條件,報考者應當在報名前具備相應資格條件。
(3)專業條件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版)執行。專業類別包含關系如下:專業要求為學科門類的,該門類所包含的專業類和一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專業要求為一級學科的,該一級學科所包含的二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該專業類所包含的具體專業均符合要求。在上述專業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可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職位專業需求等,綜合研判是否符合職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2.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第五十五條所列情形;
7.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條件說明:
擇業期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特指2023年、2024年、2025年畢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取報名費,應聘人員須在電腦端進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5月24日9:006月6日17:00。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門戶網站(https://www.lhmc.edu.cn/)進入通知公告,點擊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入口進入報名系統,進行注冊。注冊登錄后根據提示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按要求上傳材料原件掃描件。應聘人員在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時,均需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和打印,請務必牢記個人注冊的賬號和密碼。網上報名系統將于2025年6月6日17:00停止報名。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在正式提交報名信息前可選擇暫存已填寫的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一經正式提交,不可更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因提交報名材料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響網上報名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應后果。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瞞報個人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報考資格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2.資格初審
學校根據招聘條件與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于報名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通過報名系統反饋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可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本人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于資格初審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咨詢反映(電話:0395-2122273,正常辦公時間使用)。未在規定時間內反映的,視為對初審結果無異議。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25年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妥善保管。
(二)考試與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人數與擬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超過5:1的崗位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形式,筆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報考學歷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崗位和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人數與擬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未超過5: 1(含)的崗位,采取直接面試形式,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1.筆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人數與擬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超過5:1的崗位,需參加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根據應聘崗位分類測試,醫學類專業教師崗測試醫學專業基礎知識和職業技能等內容;非醫學類專業教師崗和輔導員崗測試教師職業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和職業技能等內容。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在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門戶網站公布。應聘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的,可于筆試成績公布后三個工作日內咨詢反映(電話:0395-2122273,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2)筆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打印通過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門戶網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筆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面試資格復審
(1)面試資格復審范圍:參加筆試的招聘崗位按同一崗位擬招聘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節,若出現筆試成績并列,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節;采取直接面試形式的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后確定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節。
(2)面試資格復審要求: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節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一式兩份)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①《2025年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名系統內打印);②本人簡歷(簡歷中需體現研究方向、科研項目和學術成果等情況);③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兩面);④各學歷階段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各學歷階段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的,須出具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資格條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打印通過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門戶網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遞補。
(4)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進入面試環節。
3.面試
(1)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試講時間5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重點考查應聘人員的儀表儀態、表達能力、溝通能力、應變能力、專業水平等,了解應聘人員是否具備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2)逾期不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4.考試總成績
(1)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人數與擬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超過5:1的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報考學歷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崗位和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人數與擬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未超過5: 1(含)的崗位: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設置考試總成績分數合格線:60分,考生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能進入體檢環節。考試總成績并列的考生,均進入體檢環節。
(三)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擬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為進入體檢環節人員。
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體檢標準。因體檢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門戶網站(https://www.lhmc.edu.cn/)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中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六)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且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
2.聘用人員接到通知后,必須在1個月內到用人單位報到并辦理有關手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個聘期不低于5年(含試用期)。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手續或不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考察不合格的,經用人單位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人才待遇
招聘工作人員入職后,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同時按照《漯河市高層次人才支持辦法》《漯河市引進高層次創新人才六可選服務保障若干措施》《關于實施百千萬人才計劃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享受相應的補貼待遇。(具體人才待遇詳見附件2)
六、工作紀律和要求
(一)考生需認真對照崗位資格條件,如實填報個人資料,對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瞞報個人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報考資格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資格要求,均予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參加本次招考活動期間務必密切關注網絡信息,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系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應及時告知,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導致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0395-2122273 (正常工作時間內接聽)
監督電話:0395-2112077 (正常工作時間內接聽)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