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隊伍建設,經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用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辦案輔助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用崗位數量
本次面向社會招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輔助崗位工作人員10名。
二、報考人員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身體健康、無犯罪、失信記錄、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工作責任心,能熱心為群眾服務,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道德品行;
3、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學士學位以上。
4、法學類、人力資源管理、勞動關系、勞動與社會保障等專業,從事過司法、勞動人事爭議書記員工作經歷者優先;
5、年齡三十五周歲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的。
3、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和要求
招用工作依據“公開條件,自愿報名,統一考試,擇優招用”的原則,按照發布招用公告、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公示、培訓和招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公開招用公告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鄭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www.zzrsks.com.cn/)同步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2024年3月21日9:00—3月25日17:00。考生熟悉了解此公告相關內容后登錄鄭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www.zzrsks.com.cn/),點擊“公開招用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辦案輔助崗位工作人員”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照片應為JPG格式)。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二代有效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專業名稱、個人信息填寫報名信息,如出現重復報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留存。
2.資格初審:2024年3月21日9:00—3月26日17:00。考生報名后,招用單位根據招用資格條件對報考者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在填報信息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者應及時補充或更換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審查。更換照片、修改信息及補充資料時間截止至2024年3月26日17:00。
3.網上繳費:資格審查通過后至2024年3月27日17:00前,考生登錄原報名系統繳納考務費30元。未按要求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因考生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或放棄參加考試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
4.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請在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17:00期間登錄鄭州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www.zzrsks.com.cn/)打印本人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工作必須出示的憑據,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打印準考證或因保管不慎丟失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個人承擔。
5.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用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招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招用資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用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應聘人員如需咨詢,請直接與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聯系(咨詢電話:0371-67177027)。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
1、筆試
1.1筆試日期:2024年4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與報名時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證,證件不全者禁止進入考場。
1.2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總成績為100分。筆試測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法律、人力資源管理、社會保障等專業知識及寫作。
1.3筆試成績查詢公告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1.4筆試有缺考、違紀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
2.1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崗位擬招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若出現末位成績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時,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和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考生在面試前需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件等(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以及《報名表》(附件)一式3份和《誠信承諾書》(附件)一式2份,參加面試資格確認。應試者是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面試確認時,發現應試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由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確定并通知應試者。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2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100分。應試者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二代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逾期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3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
面試全程錄像。整場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結構化面試成績×50%。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在面試結束階段當場宣布。若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導致超出限定比例時,依次參考工作經歷、面試成績進入體檢。體檢一般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的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
2、因體檢出現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3、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由應聘者提供戶籍所在地或臨時居住地的公安部門或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及戶籍所在地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及近親屬思想政治表現。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考察材料。
4、公示
對通過體檢的擬招用人員,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五)用工性質和辦理入職手續
本次招用人員不屬于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用工方式為勞務派遣,綜合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招用人員,攜帶相關資料與用人單位指定的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經培訓后派遣至鄭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
(六)聘用及待遇
1、招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個月。
2、試用期滿后招用人員待遇:參照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部分人力資源市場工資價位執行,原則上不低于市場同等工資標準;繳納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用不組織、不委托舉辦任何與考試有關的培訓和輔導,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社會上出現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用主管部門無關。
2、未盡事宜及招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3、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招用人員名單等有關事項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凡各個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
4、應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仔細閱讀本公告,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和招用的,責任自負。
咨詢電話:0371-67177027
監督電話:0371-67185351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