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巡防隊伍建設,提升治安防控能力,為轄區營造安全穩定的治安環境,根據工作需要,禹王臺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1名勞務派遣制巡防工作人員。委托開封合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原則
1.本次計劃招錄巡防工作人員21人,男性;
2.招錄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統一組織、公開招聘、考評選拔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需本人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無不良嗜好,工作認真踏實,服從工作安排;
3.具有開封市戶籍;
4.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備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殘疾,無紋身,無傳染病,無色盲;
6.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7.報名需本人到場,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認證(有退伍證、駕駛證及其他榮譽證書的一并提供,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2張。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具有吸毒史的;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5.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治安巡防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為: 2024年1月 23——26日。
2.報名地點:開封合眾人力資源公司(開封市宋城路80號,聯系電話:0371-22653399)。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對報名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將通知符合條件人員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能測評
1.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按通知要求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測評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
2.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招聘巡防工作人員體能測評承諾書》,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測評,缺少證件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3.體能測評工作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等規定實施。
五、面試
1.按照體能測評成績,以招聘職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若未達到1:2比例,按照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2.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滿分100分。
六、體檢
1.通過體能測評和面試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職位人數1:1.5的比例進入體檢;
2.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
4.因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產生的空缺,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
5.體檢費用自理。
七、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政審對象,未通過政審空出的名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2.政審工作參照人民警察招錄等有關規定執行;
3.政審的具體時間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和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在開封合眾人力資源公司公示。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開封市合眾人力資源公司派遣至開封市禹王臺區治安巡防崗位,由合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2.聘用期間勞動合同的續聘與解除按合同的約定執行;
3.聘用人員的檔案由開封市合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管理。
九、福利待遇
1.工資待遇:每月薪資3230元(含社會保險)。試用期為一個月,期滿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
2.聘用期間如遇上級有關政策調整,則按照政策規定執行。
十、紀律監督與注意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2.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須保持暢通,因通訊不暢延誤接收相關招聘信息的責任自負;
4.此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開封市公安局禹王臺分局。
咨詢電話:0371-22653399
2024年1月23日
原標題:2024年禹王臺區招聘治安巡防隊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