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鄭州海關口岸門診部)(以下簡稱保健中心)是中央編辦批復成立的二類事業單位,隸屬于鄭州海關,承擔著河南地區出入境人員健康檢查的專業衛生機構。
為順應保健中心業務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業務技術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人員共4名(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
4.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表達能力;
5.具備招聘的其他條件并服從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近5年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5.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應聘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確定錄用候選人、體檢、試用、確定人選、辦理錄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請填寫《人員招聘報名表》(見附件),并提交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執業證、職稱證等證件復印件,
按要求填寫后以電子郵件形式一并發送至87521246@qq.com ,電子郵件標題請以“姓名+應聘”命名。
(二)報名時間
2024年01月19日-2024年01月31日
(三)面試
1、統一組織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內容為基礎知識、英語口語、相關專業知識及專業實踐能力等。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人選。
(四)體檢
1、根據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等的以職稱、學歷高的排在前面。體檢不合格或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2、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和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
3、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五)考察
1、考察由保健中心組織實施。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有關規定進行。
2、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四)公示
1.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由保健中心進行調查核實。
(五)使用
1.擬聘用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保健中心按有關規定與擬聘用對象簽訂相關手續(薪資待遇)。
2.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六)待遇
按照保健中心工資管理辦法核定工資待遇,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合格簽訂合同。
四、聯系方式
地址:鄭州市金水路93號河南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綜合科,聯系人電話:曹老師13203703453
五、特別提示
(一)本次招聘由保健中心統一組織,沒有委托任何代理機構或個人,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表,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三)應聘人員提交材料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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