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師資隊伍建設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人事代理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人員。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5.國家和河南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數量及資格要求
詳見《河南工業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非事業編(人事代理)工作人員一覽表》
三、崗位待遇及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的人員為非事業編制人事代理人員,聘用后人事檔案需移交至學校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參照學校同類事業編制人員享受相應工資待遇。
四、公開招聘進程安排
(一)公告時間和報名時間
公告時間: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9日
報名時間: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2日
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填寫《河南工業大學應聘人員登記表》《河南工業大學應聘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并發送到各招聘崗位公布的郵箱進行報名,逾期報名不予受理。重要提醒:每位應聘人員只能報名一個招聘崗位,報名超過一個招聘崗位者,其應聘資格取消。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學校人事處主頁(https://rsc.haut.edu.cn)。
現場資格審查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碩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本、碩階段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4)境外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相關證明(含學習、工作、執業資格證書、職業證書、業績等情況簡介及相應崗位要求的證書及證明材料原件與復印件)。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由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學校人事處主頁公布考試的相關信息。
1.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和所聘崗位專業基礎知識,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學校人事處主頁上公布,其他應聘人員可聯系招聘崗位公布的聯系電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招聘崗位人數與參加筆試人員數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人數,變動情況將及時在學校人事處主頁公布。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環節全程錄音錄像。面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具備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因人員缺考不形成競爭的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若形成競爭的,面試繼續進行,成績有效,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零分。
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請關注學校人事處主頁。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若擬招聘崗位人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排序。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我校組織實施,體檢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在學校人事處主頁公布。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崗位等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由學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記錄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人員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五)擬聘人員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將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人事代理人員與學校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所聘崗位聘任上崗,辦理相應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將對整個公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處理。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直至到崗工作后的所有過程,一經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中止選聘或聘用。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六、其他說明
(一)學校人事處主頁為本次招聘信息發布的主要途徑,請及時關注,若因本人未及時閱讀相關信息導致的后果,責任自負。
(二)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應聘人員須保證報名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不齊全、不完整,造成資格審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責任自負。
(三)應聘人員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招聘相關事宜,因本人變更聯系電話、停機、關機等原因無法聯系者,視為放棄。
(四)擬聘用人員在報到通知發出后1個月內辦理入職手續,否則視為主動放棄入職資格。
(五)招聘工作中具體事宜,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我校人事處主頁,若本人不及時閱讀相關信息,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六)應聘人員須取得或即將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及教育部相關認證報告,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相關認證報告的,須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相應材料,逾期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予聘用。
人事處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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