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2023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我市工作需要,決定公開招聘61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工作人員61名。具體招聘崗位的專業、人數、學歷及資格條件詳見《新鄭市2023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報考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4.已取得符合報名條件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
5.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基本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近5年內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被列入法院失信被執行人的;
6.考生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7.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落實,嚴格按照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初審,現場資格確認,筆試,面試資格確認,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招聘公告
新鄭市2023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在新鄭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www.xinzheng.gov.cn)上發布。發布招聘公告時間不低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考生按招聘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采取線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的,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補報,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371-6320612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 報名網站
新鄭市2023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網上報名平臺(http://xzzj2023.campustest.cn/)。
(2) 報名時間
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8日18:00。
(3) 報名要求
考生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實名注冊賬號,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和上傳證件照片。上傳照片要符合系統規定:清晰、無變形,1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大小寬為130像素,高為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內,以便制作準考證時使用。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必須按照本人畢業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顯示的專業名稱、個人情況填寫報名信息,如出現考生重復報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報虛假信息等情況,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9日18:00。
根據招聘條件的要求對考生提交的個人信息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初審。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將給出未通過的原因,未通過的考生按要求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審核。
初審通過后,按照系統提示每人繳納報名費30元(《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調整有關收費項目的通知》(豫政〔2008〕52號))。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考生,可免繳報名費,報名時需上傳: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上傳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掃描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考生,上傳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掃描件。
繳費成功后,請自行打印《新鄭市2023年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系統自動生成A4紙格式),以備現場資格確認時使用。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新鄭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www.xinzheng.gov.cn),如因考生未及時打印準考證或因保管不慎丟失筆試準考證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3.加分和優先聘用條件及認定
依據國家、省有關優惠政策,繼續實施相關加分政策。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干部,可在筆試原始成績上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報考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可在筆試原始成績上加10分。大學生村干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根據《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要求: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獲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聘用。
4.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進行培訓。
(3)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達不到5:1的,經新鄭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可將開考比例降低至3:1。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此崗位擬招聘人數逐個遞減直至取消。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選報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則不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4)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設置參照《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目錄》。
(5)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
(6)報考資格一經審核通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除外)。
(7)考生須在招聘期間保持手機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