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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 2021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2021-09-07 10:28:37關注
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
2021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2021年度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將2021年度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和教師成長發展規律,重視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公開招聘優秀人才進入我校教師隊伍,助力學校發展。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嚴格按照程序,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紀委監委等部門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三、招聘專業崗位、名額及具體要求
2021年度學校招聘6人。地理學科1人、英語學科1人、生物學科1人、語文學科1人、數學學科1人、物理學科1人。專業崗位需求、招聘資格條件、計劃人數等情況詳見《2021年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表1)。
四、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報名時已取得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相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在職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2019年、2020年畢業未就業及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具備報考專業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聘用后能夠按照學校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五)具備從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體條件(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
(六)年齡計算截止日期以2021年5月1日為準。例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如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一年及以上,截止到公告發布之日滿一年);
(七)除基本條件外,還需要滿足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6.有法律規定不得錄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崗位報名及注意事項
(一)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資格初審等按照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進行。
(二)注意事項
1.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為6:1,達不到要求比例的,根據招聘學校專業崗位急需緊缺的需要,經招聘學校及主管委局申請、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崗位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報考者可在網上報名結束后3日內重新選報其他職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的筆試考務費。
2.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考生自行下載《誠信承諾書》(附表3)填報打印一式2份并手寫簽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果出現考生重復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核實,取消其參加考試及聘用資格,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4.報考者關于資格審查的有關問題,請向學校或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咨詢。學校咨詢電話0371-67628825。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方法
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應試者參加考試前應接受健康碼查驗和體溫測量,體溫測量合格的方可參加考試。健康碼為綠碼及體溫測量合格的方可參加考試。應試者進入考點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范工作。根據疫情防控最新情況,此次考試遵守當時防控要求。
招聘考試分為筆試、面試、教學技能測試(講課)或筆試、面試、教學技能測試(講課)和實際操作技能測試進行(具體環節以招聘公告或簡章為準)。
(一)筆試
1.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筆試科目為《教育類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和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兩科各占筆試總成績的50%。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21年7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為準。考生持準考證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證(或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二)面試與教學技能測試(講課)
1.進入面試的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崗位擬招聘人數6:1的比例確定,若出現末位成績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時,并列人員一同進入面試。達不到比例的,經用人單位申請,鄭州市教育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資格確認時間、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會在鄭州市教育局、學校等網站上公告,并由各學校通知應試者本人。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筆試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資格確認。
2.面試資格確認時間:2021年9月11日
3.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材料從上到下依次按以下順序排列)。
(一)筆試準考證;
(二)本人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
(三)《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表2)一式3份;
(四)《誠信承諾書》(附表3)一式2份;
(五)畢業證、學位證等學歷學位材料;留學回國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
(六)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七)在職教師提供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本人相關教學、科研成果等獲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份,出具現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1份及教學經歷證明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張。
考生必須本人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面試資格確認,不得他人代替。本人逾期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確認期內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材料者取消面試資格。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應對所提供證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發現考生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按規定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確認時,發現應試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4.面試時間:2021年9月13日。(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面試準考證)
5.面試與教學技能測試(講課)同時進行。考試過程全程錄像。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教學技能測試主要采取講課形式進行,教學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
考試成績在當日考試結束后當場宣布。
考試當天,因參加考試人員放棄等其他原因,導致同崗位參加考試的人員不能形成競爭的(即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擬聘用人數的比例未超過1:1的),組織現有的應聘人員考試。其考試的成績應達到所在考場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試總成績
應試者的考試總成績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時當場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30%+結構化面試成績×30%+教學技能測試(講課)成績×40%。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要求在教學技能測試結束階段當場宣布。如果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且超出招聘計劃時,按教學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同等條件下鄭州市行政區域內獲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優秀志愿者等先進人物表彰的考生,優先進入體檢,相關文件、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在現場資格審核時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2.體檢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費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崗,不再遞補。
3.考察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結論,擇優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重點是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工作實績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素質和能力。在考察過程中,因個人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錄取聘用
1.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備案。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學校、鄭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2.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自報到之日起開始計算,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由學校、鄭州市教育局對新聘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在職教師聘用后原專業技術職稱按崗位設置相關規定執行;其社會保險金從用人單位聘用后計起繳納,聘用前的社會保險金,聘用單位不予負責。
七、紀律與監督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文件精神,招聘工作由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教育局監督,對學校組織公開招聘工作中違反人事工作紀律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八、其他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并按要求進行報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對象或考試報名條件仍進行報名的,報考資格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個人承擔。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21年9月07日
附表1: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2021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
附表2: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
附表3:誠信承諾書
附表下載方式:
1、點擊下方“閱讀原文”下載附表
2、點擊鏈接http://www.zz24z.net/item/5738.asp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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