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19年07月04日訊:為進一步提高我縣基礎衛生服務能力,方便群眾就醫,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河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等九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基層衛生人才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豫衛發〔2015〕2號)和信陽市衛健委《關于做好2019年度醫學院校畢業生特招計劃和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信衛人﹝2019﹞27號)等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2019年擬面向社會公開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28名、特崗全科醫生5名(詳見需求表)。為確保本次公開特招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2.具有醫學院校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具有相應資質的,學歷不限;
3.年齡一律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1979年7月31日至2001年8月1日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即1974年7月31日至2001年8月1日間出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特崗全科醫生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
2.學歷不限;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2)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含中醫管理部門,下同)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或者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3)具有執業醫師資格,從事臨床醫療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夠勝任全科醫師崗位的醫務人員。一般應具有二級以上醫院工作經歷。
(4)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在編人員也可報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不能報考的;
5.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二、報名時間、方法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股(地址:新縣發展大道002號)。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的報名人員須持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執業證、省級相關部門培訓合格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名時提交一式二份《2019年新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報名登記表,并在報名表處粘貼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審查簽字后,上交人事股。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名及整個考試錄用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3.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對于我縣急需、緊缺人才的崗位,經新縣特招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報批后,在確保競爭的前提下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4.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隱瞞、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參加或聘用資格。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證到衛健委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需參加筆試人員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醫學專業的研究生、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專業本科生和特崗全科醫生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9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衛生公共知識》及衛生法律法規、醫學基礎理論,筆試滿分為100分。
3.面試人選的確定:?免筆試人員直接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對同一崗位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遇有比例內筆試成績并列的人員,可一并進入。?對同一崗位招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對現有人員進行面試。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面試
1.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和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3.面試設合格分數線:本次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三)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免筆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四、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遇有比例內成績并列的人員,同時進入體檢。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體檢合格的進行考察。
體檢工作由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時因本人自愿放棄,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替補。考察結束3日后提出棄權的考生,將納入誠信檔案記錄,5年內不得參加新縣事業單位招聘。考察工作由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聘用崗位要求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進行資格復審。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沒有影響聘用情況的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有影響聘用情況的,由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重新確定體檢人員。
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合格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特招畢業生在基層工作時間不少于6年,特崗全科醫生在基層工作時間不少于4年,服務期內不得擅自離開服務崗位,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退回補償經費,違約情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并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六、結果備案
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招聘情況進行匯總,形成正式備案報告,經新縣縣委編委、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上報至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備案。
七、保障措施
(一)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
1.由省級財政對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學期間費用給予補償性補助,標準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補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補助5年。補償經費在服務期內分年度撥付。
2.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在確定聘用后按程序納入單位編制管理。對于特招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專科生,服務期滿并取得醫學類本科學歷,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單位編制內有空缺崗位時,要優先用于特招畢業生。
3.對于納入編制和崗位管理人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及時辦理相關手續,落實各項工資福利政策,由所在單位發放績效工資,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
4.對于服務期間未入編人員,納入單位正式人員崗位管理,實行同工同酬。
5.特招到鄉鎮衛生院的醫學本科畢業生職稱晉升時,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晉升職稱的優惠政策;晉升高級職稱時,外語和論文不作硬性規定。
(二)特崗全科醫生
1.服務期內,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萬元標準安排崗位津貼,特崗全科醫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進行發放。
2.特崗全科醫生在服務期內納入縣級公立醫院崗位管理,享受所在鄉鎮衛生院同等崗位職工的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特崗全科醫生按國家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3.特崗全科醫生上崗前必須注冊為全科醫師(原有的執業范圍保留),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按程序辦理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注冊手續或執業地點、范圍變更手續。
4.特崗全科醫生人事檔案可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代理,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服務所在單位負責,考核結果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備案。對考核不合格者,降低補助標準和績效工資標準,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5.特崗全科醫生聘期滿后,鼓勵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常設崗位,并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優秀者可聘任到領導崗位。招聘的全科醫生如果來自公立醫院,服務期間原單位保留其編制和身份,服務期滿可回原單位工作;如果來自民營醫院或原來無工作單位,服務期滿可通過公開招聘到公立醫院工作,招聘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6.職稱晉升時,在鄉鎮衛生院的工作時間累計計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晉升職稱的優惠政策;晉升高級職稱時,外語和論文不作硬性規定。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到全科主治醫師崗位。
八、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特招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特招工作,確保特招工作順利進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強化紀律監督。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和特崗全科醫生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規范程序,做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各環節的工作。要堅持公示制,實行陽光操作。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要求,實行回避制度。要嚴格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紀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處理。
本方案由新縣特招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6-2791109(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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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