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平頂山市2024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有關規定,各遴選職位的繳費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職位的遴選人數直至取消職位。現將平頂山市2024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核減、取消職位公告如下:
一、核減職位
1.平頂山市公安局(職位代碼:141406),核減1人。
2.平頂山市公安局(職位代碼:141407),核減1人。
二、取消職位
平頂山市公安局(職位代碼:141404)
三、重新選報
遴選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重新選報其他職位,不得再報考已公布取消的職位,未按要求重新選報職位的,按自動放棄處理,退還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四、有關要求
重新選報職位采取線上報名方式,報考者本人須于2024年2月11日9:00-17: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重新選報其他職位、下載打印填寫《平頂山市2024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A4紙版,一式3份,見《公告》附件4),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推薦機關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在面試資格確認時將此表提交遴選機關(單位)供資格審核。
平頂山市公務員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