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縣2025年第一批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搭建供需雙方對接平臺,根據《洛陽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洛人社〔2020〕25號)文件精神,現將嵩縣2025年第一批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本次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在國家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需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
1.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 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 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4. 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2024年以來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5. 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6. 登記失業的殘疾人、城鎮退役軍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擇業、逐月領取退役金人員)、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提醒:符合以上條件的登記失業人員,在參加面試前,需持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前往本人戶籍地(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基層服務窗口提前進行“就業困難人員”資格認證,以免耽誤本人參加招聘時的資格審查。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人數:文印收發、后勤輔助等崗位40名,招聘詳情見附件1。
三、工作待遇和期限
1. 用工形式。公益性崗位實行“誰開發使用、誰負責管理”的工作機制,由用人單位對使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管理、考核等。
2. 安置期限。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3. 工作待遇。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建立勞動關系、繳納社會保險、發放工資待遇。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遵從個人自愿,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的程序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一)報名時間:2025年3月10日- 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縣人社局4樓408室。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攜帶本人戶口本(居住證)、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簡歷一份、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一份(見附件2)。
(四)面試及體檢
1. 面試時間為2025年3月18日。面試集合地點為:縣人社局一樓廣場,當天早上8點整準時點名。由人社局聯合各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面試,經雙方選擇,確定擬聘用人員(逾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用人單位應依序按照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其他就業困難人員的順序錄用,否則取消該單位本年度公益性崗位開發資格。
2. 體檢時間為2025年3月20日。通過面試的人員,統一安排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事宜另行通知。對體檢不合格的不予安置,對逾期未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所缺崗位按面試成績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洛陽人才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并服從用人單位統一安排,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不再作為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
五、要求
(一)用人單位要做好人員上崗資格初步篩查,嚴禁設立年齡、性別等歧視性條件,確保公益性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用人單位用工前應當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社保關系。
(二)本次招聘堅持誠信原則,如有申報資料不實,不符合公益性崗位條件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上崗資格。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79—66310360
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