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開選調修武縣紀委監察委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深入推進我縣監察體制改革和派駐機構全覆蓋改革,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同意,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察委機關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職位和名額
面向全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察委機關工作人員15名。
二、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堅持原則,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職位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全縣范圍內已登記備案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4.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5.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6.年齡40周歲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試用期未滿或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
2.未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過黨紀、政紀(政務)處分或司法機關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
5.與縣紀委監察委機關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
6.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方式與程序
公開選調按發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在選調各環節期間務必保持報名時留下的聯系方式暢通,通訊方式變更的,應及時告知,選調期間因無法聯系導致報考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1.報名時間:2018年1月3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修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
3.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有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修武縣紀委監察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張;
4.報名工作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本次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一經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信息或違反公開選調規定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5.選調職位的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達不到2:1的,相應核減選調職位。
(二)面試
本次選調工作不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人員按電話通知要求,持有效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到指定地點統一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心理素質、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應變創新能力等,滿分為100分。面試時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如面試成績相同,加試面試。
(三)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選調職位1:1的比例分別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生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只選擇排名靠前的1人進入考察。
考察由縣紀委監察委、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組成考察組,按照考察規定的程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工作實績、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選調后是否構成回避關系等,通過查閱報考人員人事檔案及相關資料,進一步驗證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凡發現檔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進入公務員隊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因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從應聘人員中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公示及聘用
根據面試和考察結果,擇優聘用,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落實。公示期滿后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選調人員進入單位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后,由縣紀委監察委組織考察。考察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不勝任工作的,安排回原單位工作。
選調到縣紀委監察委機關的工作人員,由縣紀委監察委綜合個人能力素質、專業特長和試用期表現,科學安排崗位。個人須無條件服從組織安排。新選調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1—7192082 0391—7188212
中共修武縣委組織部
修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