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暢通教師合理有序流動渠道,盤活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
選調原則
(一)公開公正原則。選調工作全程公開,陽光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二)擇優錄用原則。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擇優錄用。
(三)均衡發展原則。優化縣域教育資源配置,城區和鄉村統籌考慮。
(四)有序流動原則。教師選調和補充,要結合實際,合理有序進行,時間安排在暑假實施。
(五)以人為本原則。為教師選調提供人性化服務,關心他們工作的同時,又要考慮他們的生活,讓他們工作、生活兩便利,安心樂教。
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崗位共70個。其中初中30個,小學30個,幼兒園10個。
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2016年以前參加工作的農村(不含魯陽、琴臺、露峰、匯源行政區劃范圍)在職在崗教師(含2016年),從大學生村干部中招聘的教師在農村工作的年限可連續計算,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為人師表,愛崗敬業,身體健康;
2.2016—2020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初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小學階段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種類。幼兒園教師需要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選調:
1.有違法亂紀行為或受到黨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的;
2.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3.其他不符合選調條件的。
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個人申請
填寫《魯山縣2021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學校、鄉鎮中心校進行初步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在登記表上簽署“符合報考條件,同意報考”字樣,校長簽名并加蓋公章。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1年8月5日至8月10日下午5點(不含周六日)。
地點:教體局人事科。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需提交學校、中心校初步審核的《魯山縣2021年公開選調教師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職稱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一寸彩照2張。
(四)組織審核
在學校、中心校初步審核基礎上,縣教體局對報名人選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符合條件人員列為公開選調考試對象。
(五)統一考試
考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注:不按時領取準考證又不說明情況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錄用辦法
依據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用人員。并依據考試成績位次由到低分順序依次按相應的報考學段(初中、小學、幼兒園)選擇崗位。擬錄用人選在教體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將錄用人員派送到選調學校,并辦理有關調動手續。錄用人員三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單位。
選崗環節之后,放棄選調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參加同樣性質的選調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始終
,凡發現有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而被錄用的,隨時取消其錄用資格,并遣回原工作單位任教,且三年內不得參加同樣性質的選調考試。并視其情節追究當事人及有關人員的責任。確定為選調擬錄用人員后,
本方案解釋權歸魯山縣教育體育局。
咨詢電話:0375-5051132
監督電話:0375-5092943
相關附件下載:001x4v
原標題:魯山縣教育體育局2021年選調農村教師到城區任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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