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宛人社〔2017〕24號)精神,經縣委編委研究同意,結合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內鄉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名。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概況
1、內鄉縣創新型經濟發展服務中心。該中心隸屬于內鄉縣委辦公室,為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為縣委貫徹新發展理念、履行領導經濟發展責任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加強對經濟發展情況的分析、研判,為縣委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決策依據;為縣域經濟創新發展提供重要文電傳輸辦理和指揮調度服務保障;完成縣委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2、內鄉縣效能服務中心。該中心隸屬于內鄉縣委辦公室,為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中央、省、市的批示件交辦;負責人民網、互聯網+督查、書記市長留言板、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辦理;負責大抓落實積分管理工作;負責市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議案辦理的跟蹤督導;服務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的督促檢查;負責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現場辦公會,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交辦事項的督辦工作;完成縣委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吉林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3、內鄉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該中心隸屬于內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省、市有關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協調聯絡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縣分支機構;為引進域外金融機構入駐內鄉提供服務;促進全縣資本市場的培育和發展,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做好全縣企業上市(掛牌)的服務性工作;協調服務上市公司重組、兼并和再融資工作;聯系和服務資本市場中介機構,為期貨市場發展提供服務;做好全縣地方金融體系建設,為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地方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和重組提供服務;完成縣政府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4、內鄉縣精神文明建設促進中心(內鄉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該中心隸屬于內鄉縣委宣傳部,為公益一類正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貫徹落實精神文明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完成與各類精神文明創建相關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全縣精神文明建設的調查研究、宣傳教育、活動策劃、經驗推廣等工作;組織實施全縣精神文明宣傳教育線上線下活動;承擔全省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網上申報項目審核的事務性工作;承擔全縣公共文明引導行動;負責公共文明引導員隊伍建設;負責全省全國文明城市實地測評項目排查指導工作;協助指導全縣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建設工作;負責內鄉文明網等新媒體平臺運行、維護的事務性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選調計劃及人數
1.內鄉縣創新型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擬選調工作人員5名;
2.內鄉縣效能服務中心擬選調工作人員8名;
3.內鄉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擬選調工作人員5名;
4.內鄉縣精神文明建設促進中心擬選調工作人員2名。
三、選調原則
本次選調實行競爭性差額選調,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本次選調范圍為內鄉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符合選調條件均可報名。
(二)選調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
3.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4.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5.在內鄉縣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至到公告發布之日,服務期內除外)在編在崗人員;
6.年齡要求35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非縣管干部。
本次公開選調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公開選調規定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參加公開選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考試
1.筆試
筆試異地命題、異地評卷。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
1.專用網站。內鄉縣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眾號、內鄉政府網(www.neixiangxian.gov.cn)、內鄉親民網(www.neixiang.gov.cn)等媒體為本次選調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選調工作的信息和相關事項,均通過專用網站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網站信息,凡各環節未按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報考人員,均視為自動棄權。
2.本次選調工作有關事項由內鄉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內鄉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77-65329189
內鄉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