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的意見》(豫辦〔2019〕10號)、《中共平頂山市委辦公室、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舞鋼市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平辦文〔2019〕22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舞鋼市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舞辦〔2019〕68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舞鋼市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舞辦〔2022〕14號)等精神,為做好舞鋼市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2023年減縣補鄉選派人員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派計劃
本次計劃選派到鄉鎮和街道工作人員212人,具體選派計劃見附件2。
二、選派對象及條件
(一)選派對象
各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在職在崗的編外人員。
(二)選派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3.原則上2020年度以來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派報名:
1.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審查的。
4.已辦理退休手續或應退未退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選派條件的情形。
三、選派辦法
(一)發布選派信息
選派信息在舞鋼政府網發布。
(二)報名
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寫報名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初審和集中報名。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在職在崗的編外人員報名人員名單應在本單位進行公示。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在職在崗的編外人員只能選報本鄉鎮。鐵山街道的崗位由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統一使用。集中報名時間為2023年12月18日。各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集中報名需提供附件3和附件4。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派工作全過程。參加選派人員必須保證材料真實性。一經發現參加選派人員與選派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派資格。
(四)考試
本次選派人員的考試只進行筆試,筆試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分。
1.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
(2)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黨和國家的農村、農業方面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滿分100分。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考核
各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對本單位的在職在崗的編外人員進行綜合量化考核,綜合考核總分為20分。各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結合職責任務、貢獻大小、工作業績、年度考核、個人表彰獎勵等實際情況,參照《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在職在崗編外人員量化考核指導意見》(附件3)科學制定量化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及考核結果要經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領導班子通過并分別公示7個工作日。考核方案和考核結果均須報市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減縣補鄉選派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要協商制定一個統一的考核方案,紅山街道中原鐵山街道調整過去的編外人員納入鐵山街道考核。
年度考核結果運用以2020—2022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表彰獎勵運用以2020—2022年度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為依據。
3.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考核成績。滿分為120分。
(五)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派人員,選派人員名單在舞鋼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選派人員,由各鄉鎮和街道分配到具體工作崗位,優先安排到執法大隊。不能按時到崗的視為放棄。選派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組織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由所在鄉鎮和街道辦理入編和人事關系事宜,納入鄉鎮和街道全供事業編制。
四、相關要求
1.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2.報名人員要自覺遵守選派工作規定和紀律,服從組織安排。
本方案由舞鋼市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減縣補鄉選派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舞鋼市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2023年減縣補鄉選派人員計劃表
2.鄉鎮(含鐵山街道和紅山街道)在職在崗編外人員量化考核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