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專職消防隊管理辦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4號)和《河南省“十二五”期間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指導意見》(豫公通[2011]74號)的精神,上蔡縣消防救援大隊面向社會招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現將招錄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
崗位設置為正(副)班長,駕駛員、戰斗員。崗位職責為:完成以滅火救援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完成日常隊伍管理、執勤訓練等工作;完成上級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招錄性質
政府專職消防隊員(以下簡稱隊員)是指消防救援隊伍按照“政府用工,財政保障,合同管理,公益性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在消防執勤中隊從事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的專門人員。
三、招錄范圍及條件
(一)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公民應征入伍的政治條件;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志愿投身消防工作;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26周歲以下的適齡男性青年,退伍軍人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5、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6、具備勝任消防工作所需的文化素質及能力,具有國家承認的高中及以上學歷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錄:
1、曾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3、被執法執紀部門立案正在審查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資待遇
(一)錄用后與駐馬店市消防救援支隊簽訂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和住房公積金。
(二)初次錄用隊員工資為4500元/月/人(包括個人繳納五險一金部分。按照工作年限及綜合考評情況,每年定期增資)三個月試用期,表現優秀提前結束試用期,試用期結束后,每月發放600元高危補助,其它崗位如政府專職消防隊駕駛員500元/月、正班長280元/月、副班長200元/月、裝備技師320元/月等崗位補貼以及其他獎勵另行發放。(培訓期間和試用期工資均為2000元/月)
(三)隊員實行輪值班制,每月休息8天,工作滿一年以上的隊員可以依法享受每年5天的帶薪年假。
(四)享受與消防員同等標準食宿,被裝由單位統一供給。
(五)隊員表現優秀、工作積極,可享受優先晉升工資檔次、入黨或參加技能培訓等待遇。
五、招錄方法及程序
招錄采取公開方式,按照“報名、資格初審、現場考核、政審、聘用、集訓”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長期有效。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證明及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大專以上學歷者需提供學歷復印件、有駕駛證b照或者其他職業資格證書者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退伍士兵需提供相關證件復印件)到上蔡縣消防救援大隊(和諧大道與擁翠路交叉口西150米)報名點進行報名,填寫《上蔡縣消防救援大隊政府專職消防員報名登記表》。
(二)資格初審。主要對報名人員的年齡、工作經歷等進行審核。
(三)現場考核。包括面試、心理測試、體能測試和體格檢查,主要對報名人員的身體協調、體能素質、文化水平、應變能力等進行測試,考察報名人員是否具有勝任消防工作所需的文化素質及能力。體能測試主要包括1500米跑、100米跑、單雙杠等科目;身體條件依據《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執行。現場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政審。政審主要內容包括:年齡、戶籍、文化程度證明、現實表現及其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
(五)聘用和集訓。上蔡縣消防救援大隊根據綜合情況,擬定最終錄用名單,依法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限為兩年,試用期為三個月。
崗前培訓主要內容為管理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和業務理論學習以及隊列、體能和技能訓練。培訓不合格者或者嚴重違反集訓規定,期間尋釁滋事、擅自離隊等情況,依法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并追償相關費用。試用期滿后,正式聘用,按照等級管理規定定級、定崗。
六、其他事項
(一)上蔡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本次招聘和本公告解釋工作。
(二)在招錄期間,請各位報名人員保持電話等通信工具的暢通,以免錯過現場考核、補錄和集訓等重要事宜。
聯系電話: 13723086285(劉指導員)
15544149747(李隊長)
18336204527(桑班長)
18439573019(值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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