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的意見>;》(豫辦〔2019〕10號)精神,按照《扶溝縣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扶溝縣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扶改〔2019〕46號)文件要求,采取“減縣補鄉”的辦法,推動縣直人員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充實和加強各鄉鎮和街道工作力量,經縣機構改革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從縣直超編事業單位、縣直差額補貼和經費自理事業單位(不包括縣直公立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在編在崗人員中為鄉鎮和街道公開選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拔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嚴肅工作紀律,確保選拔工作順利進行。
二、強化組織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縣委、縣政府成立扶溝縣鄉鎮和街道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張穎波同志任組長,縣委副書記、縣委政法委書記詹凱,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長馮濤,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朱良杰,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王霄靈任副組長。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常務副職,縣委深改辦、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成員。成員單位至少要抽出2名業務人員承擔小組具體工作。
三、選拔計劃
計劃為全縣16個鄉鎮和街道事業單位選拔工作人員160名。
四、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公道正派,愛崗敬業,廉潔自律,吃苦耐勞,熱愛鄉村工作,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2.具有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邏輯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素質較強;
3.全縣縣直超編事業單位、縣直差額補貼、經費自理事業單位(不包括縣直公立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4年10月1日后出生),以人事檔案年齡為準;
5.近三年(2016-2018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未滿5年的人員;
4.因人事檔案原因,無法確定其年齡和身份等個人信息的人員;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五、選拔程序和辦法
本次選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考驗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日--11月7日(共5個工作日)。
2.報名方式:縣直超編事業單位、縣直差額補貼和經費自理事業單位人員報名由所在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并負責資格和年齡審核。主管部門組織報考人員填寫《2019年扶溝縣公開選拔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報名資格審查表》(實施方案和表格從xwbb6151658下載,密碼:@163.com6151658 )。報名結束后于2019年11月8日下午6:00前,由主管部門將《2019年扶溝縣公開選拔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報名者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需備注清姓名)和《2019年扶溝縣公開選拔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報名花名冊》(附件2)(花名冊含電子版)報縣鄉鎮和街道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糧食局四樓縣委編辦)。
3.資格審查由縣鄉鎮和街道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縣委編辦負責審查報名人員的在編情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查報名人員的人事檔案、崗位級別、工資等。兩單位嚴格把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審查合格人員由審查人員在審查表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在資格審查的過程中,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要派專門人員現場監督。
(二)考試測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組織進行。
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農業農村相關政策等。滿分為100分,考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準考證由各主管部門于11月20日前統一到縣委編辦領取,領取后發放到考生本人,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時間為2019年11月23日,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選拔崗位名額與參加面試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筆試、面試均按百分制量化評分,考試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錄用,筆試成績并列的,以工齡長者優先。
(三)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鄉鎮和街道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統一組織,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拔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鄉鎮或街道缺額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四)考核與錄用
1.錄取。根據考生分數排出名次,劃出分數線,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錄取后,按分數高低排序由考生依次選擇工作意向鄉鎮或街道,有棄權者按分數高低依次等額遞補。
2.考核。縣鄉鎮和街道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縣紀委監委、縣委深改辦、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共同組織實施考核,以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根據個人總成績、身體情況、考核情況,召開選拔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確定擬選拔人員。
3.公示。擬選拔人員在扶溝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考驗期。選拔人員考驗期限為一年。考驗期間享受檔案全額工資待遇,參與崗位所在單位考核,工資、社保、職業年金、津補貼、住房公積金等享受與鄉鎮和街道事業單位人員同等待遇,并納入縣財政預算。選拔人員崗位設置級別不變,享受待遇不降低。
5.入編。選拔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后,即辦理調動手續,納入鄉鎮和街道全供事業人員編制管理。考驗期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即調回原單位,恢復原工資待遇。
六、紀律要求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未按時參加筆試和面試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拔資格。
(二)本次選拔,資格審查工作要貫穿于考試選拔全過程。報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證件的,取消其考試、選拔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三)考生在選拔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凡考試期間有替考、作弊等違反考場紀律行為的,取消其本次選拔資格。
(四)對選拔對象在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要求處理。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人員下沉后,縣財政部門對縣直差額補貼和經費自理事業單位將按照單位實際供給形式預算工資和經費,不再額外增加任何經費及工資補貼。
(二)報名人員要認真填寫報名表,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保持電話暢通。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本方案由縣鄉鎮和街道公開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
1.《2019年扶溝縣公開選拔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報名資格審查表》
2.《2019年扶溝縣公開選拔縣直事業單位人員到鄉鎮和街道工作報名花名冊》(由主管部門匯總上報)
扶溝縣機構改革領導小組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