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焦作市公安局留置看護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看護隊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與工作職責
招聘人數:7人(男性)。工作職責:執行對留置對象和談話對象的看護任務,確保對象安全。
二、招聘條件
(一)應當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1日間出生);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或具有特殊技能、專業特長的人員,其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
5.身高1.73米以上,身體健康,BMI指數≤26,五官端正,無殘疾,無紋身,無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無傳染病,無心臟病、高血壓等易突發疾病,無腰、腿部等影響長時間站立的疾病,雙眼矯正視力4.8以上,其他方面符合體檢標準的;
6.具有焦作市(含六縣市)常住戶口或主要關系人(父母、夫妻)為焦作市常住戶口;
7.能適應長期封閉執勤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家庭成員被判處死刑的;
5.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7.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勞動教養、收容教養的;
8.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9.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共青團團籍、高等教育學籍、公職、開除軍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10.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11.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或者看護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2.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14.其他不適宜從事看護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4年5月20日至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地點:焦作市公安局留置看護支隊院內(焦作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后院,焦作市解放區新華北街與北環路交叉口北500米路東)。
報名方法:
1.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須攜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薄、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個人信用報告,退伍軍人或具有特殊技能、專業特長的人員需提供相應證件(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2)近期1寸免冠藍底彩照4張;(3)《公開招聘看護隊員報名表》1份(見附件,用A4紙打印,提前填寫完整;也可到報名點領取,現場填寫)。報名不收取費用。
2.現場測量身高,身高不符合條件者,不受理報名。
3.工作人員現場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
本次報名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應聘人員與擬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質等。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擬聘用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末位并列的一并參加。不足1:3比例的,全部參加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測試項目為“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和“俯臥撐(男)/仰臥起坐(女)”。三項均為達標項目,其中一項不合格,即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再進行下一環節。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和體能測試情況,按照擬聘用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末位并列的一并參加。不足1:2比例的,全部參加體檢。
因放棄或者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體檢合格的,按照擬聘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政審人員。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情況。
因放棄或者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根據面試成績、體能測試、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人員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看護隊員與有關勞務代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該公司以勞務派遣的形式派遣到焦作市公安局留置看護支隊工作。留置看護支隊參照有關輔警管理規定進行日常訓練、管理和考核。看護隊員不具有公務員、人民警察和輔警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聘用人員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初次聘用合同簽訂一年,考核合格的續簽合同。
(三)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報到。對本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聘用人員按規定發放統一的服裝和相關裝備,基本工資(含五險)由市財政予以全額保障,執行看護任務期間另外發放看護執勤補助,免費提供食宿。
五、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焦作市公安局留置看護支隊,本次招聘咨詢電話:0391-2282758、13393875553。
焦作市公安局留置看護支隊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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