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登封教育高質量發展,經登封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2021年繼續實行登封籍在外工作教師回調政策?,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回調條件
本人或配偶具有登封市戶籍,在登封域外任教、見習期(試用期)已滿、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在編在職教師,年齡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回調程序
1.報名。2021年6月15日至6月18日,擬回調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登封市教育局編制人事科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報名條件的現場登記,逾期不再受理。
2.考察。由編辦、人社局、教育局聯合對申請回調人員進行考察,形成考察報告,提交市編委會研究。
3.手續辦理。根據市編委會研究意見,由編制、人社、財政、教育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手續。
具體事宜咨詢登封市教育局編制人事科,咨詢電話0371-6288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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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