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縣委辦、縣政府辦印發《寧陜縣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十條規定(暫行)》《寧陜縣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辦法(暫行)》(寧辦發〔2023〕19號)文件精神,擬為縣委組織部等5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1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數量
縣委組織部組織史編纂辦公室選調1名、遠程教育辦公室選調1名,縣委政法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選調2名,縣招商服務中心選調2名,縣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選調1名,縣衛健局衛生和計生信息中心選調8名。(具體選調崗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一)選調范圍
全縣范圍內符合選調條件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冊工作人員。(醫院和鄉鎮衛生院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能報考衛生系統內的選調崗位,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二)資格條件
報考者應當經單位黨委(黨組)審核同意后方可報名,并滿足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選調崗位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年齡周歲計算: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轉任、調動到現單位工作須滿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學歷要求以選調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為準,詳見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不得參加選調(聘)的情形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服務期未滿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時間計算截止2024年1月31日);
6.選調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
及時發布選調公告及崗位查詢。本次選調公告以及具體崗位、資格條件,可通過寧陜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詢。選調崗位表詳見附件。
選調各環節有關信息,均在寧陜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通知、公示。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實行現場報名。
青海事業單位考試就上云職公招
報名時間: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股。
電話:0915-6821108 聯系人:吳東
貴州事業單位考試
2.提交報名申請及報名資料。
報名人員從發布公告網站自行下載打印《寧陜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選報崗位,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公章后,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現場報名。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名應提交以下資料:
(1)單位審核同意蓋章的《寧陜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含電子版)(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畢業證、學位證書、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
(4)工作經歷所要求的有關文件資料(招錄聘文件、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年限)證明及年度考核結果證明等);
(5)個人近期2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和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個人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6)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原件(根據崗位需要提供)。
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證件、資料應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名資格。
3.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根據報名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照公告要求和報考職位(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對審查不合格的,向報名人員說明理由。
4.開考比例。
開考比例為2: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5.發放準考證。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放準考證。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指定時間和地點領取準考證(準考證的領取,筆試時間地點以縣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考試等程序的必需憑證,請妥善保管。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設一門綜合科目,主要測試政治思想素質、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在寧陜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根據考試成績情況,劃定不低于60分的筆試合格分數線。低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2.面試
按選調計劃數2倍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不足2倍的,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可參加面試。
機關單位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進行,總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綜合分析能力、溝通協調能力、應急處置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由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面試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要求以縣政府網站公告為準。
3.綜合成績、確定并公布參加考察人員名單
(1)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不四舍五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順延小數位確定排序;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綜合成績排序。
(2)確定并公布參加考察人員名單:考試結束后,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依據考試總成績,按照與職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確定進入考察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考察。
考察時間及進入考察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公布。
進入考察環節的人員不得無故放棄,違者記入個人誠信檔案,3年內不得申請調動及參加縣直部門選調。
(三)考察
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不少于三人的考察組,在規定時間內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崗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
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因考察對象考察結果不合格的,按缺額依次遞補一次。
考察結束后,考察組要提出考察意見,及時形成考察報告上報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同意后確定擬選調人選名單。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擬選調人選名單,在寧陜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及時向縣人社局報送試用期考核結果,按程序辦理入編、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三、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嚴格執行相關紀律規定,所有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回避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和社會監督。對于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選調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情形的報考者,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將有關違紀違規情況通報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以及所有參與選調工作的人員,如有徇私舞弊等問題,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附件:1.寧陜縣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寧陜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雙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