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有關規定,我校202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30名。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以主管學生工作的副書記為組長、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校紀委書記為副組長,黨委組織部、人事部、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人事部、黨委學生工作部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專職輔導員30人,分為a、b、c三崗。按照輔導員入住“一站式”學生社區的實際需要,a崗15人入住男生宿舍,b崗12人入住女生宿舍,a崗、b崗不限專業。c崗3人需本科、碩士為心理健康教育專業。碩士6年內不得轉崗,博士5年內不得轉崗。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3.年齡:博士研究生在1990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在1995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
4.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別力。
5.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甘于奉獻,潛心育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掌握從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關知識和技能,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教育引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以及開展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工作能力。
6.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
7.在校期間須有至少2年主要學生干部經歷或1年以上兼職輔導員工作經歷。
8. 2024、2025年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應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以畢業證書上的時間為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學歷認證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海內外博士后出站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2.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第五十五條所列情形;
7.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hrss.henan.gov.cn)和鄭州大學網站(網址http://www.zzu.edu.cn)發布。發布時間為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20日。
(二)報名
采用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以下網址進行報名:https://www.acabridge.net/#/org/2406/detail,報名時間為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
(三)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部、黨委學生工作部、紀委等相關部門組成工作小組,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料進行詳細核對、審查,立足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專家化建設要求,按照政治素質過硬、組織能力突出、綜合素質全面、格局視野開闊的選拔標準,選擇符合條件的人選進入下一環節。資料核驗后,公布參加筆試人員名單。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一律取消其應聘及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下,由我校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相關信息將在我校人事部網站及時公布。
1.筆試。筆試滿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主要測評應聘者勝任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學校不指定復習教材。筆試時間和地點將提前通知應聘者。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在我校人事部網站公布。
筆試時,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人數,變動情況將及時在學校人事部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后一名分數并列的共同進入面試。面試時,若招聘崗位因人員缺考形不成競爭,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若同一招聘崗位有2人(含)以上到場,面試繼續進行,成績有效,未到場人員成績視為零分。
面試環節全程錄音錄像。面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等。面試結束后及時公布面試原始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將不予聘用。
3.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總成績將在學校人事部網站公布。
面試前進行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作為是否錄用的重要參考。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費用自理。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環節,主要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以遞補。考察工作由黨委學生工作部組織實施。
(六)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鄭州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工資待遇按河南省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過程始終,應聘人員如有弄虛作假、隱瞞、漏報、作弊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應聘資格或予以解聘。學校人事部負責整個招聘工作的職能監督和申訴處理。學校紀檢監察機構負責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職盡責情況和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咨詢電話(工作時間):0371-67781085
申訴電話(工作時間):0371-67780060
監督電話(工作時間):0371-67781935(鄭州大學紀委)
附件:鄭州大學輔導員報名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