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促進我市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根據《河南省就業促進條例》、《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豫人社辦〔2020〕23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在我市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一批公益性崗位。為做好這項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詳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項城市戶籍,且經“互聯網+就業創業”系統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主要包括: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4.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5.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6.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二)報名地點
項城市人社局就業創業服務中心212辦公室(文化路白馬北100米路東院內二樓);
(三)報名材料
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查原件留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
四、公示與聘用
根據報名情況,進行適當形式的選拔。對擬聘用人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項城市人社局依據報名人員的意愿向各用人單位分配擬聘用人員(若擬聘用人員少于招聘人數,則會對用人單位實際分配人數進行核減)。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合同,聘用期限以勞動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確,合同期為三年。
五、管理與待遇
(一)管理。公益性崗位實行“誰開發使用、誰負責管理”的工作機制。用人單位應當對使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確定公益性崗位職責(水寨等6個街道辦主要負責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兼顧街道辦工作),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獎懲辦法,建立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花名冊、工資表。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將其考勤情況和工作表現作為支付勞動報酬、崗位補貼的依據。
(二)待遇。執行項城市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按照規定繳納養老、醫療、生育、失業、工傷保險,單位部分由人社局按實際繳納給予補貼。
六、監督管理
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各用人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持“公平公開、自主自愿、競爭擇優”原則,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堅決杜絕冒名頂替、“吃空餉”等套取公益性崗位補貼現象發生。對公益性崗位人員不遵守工作紀律、沒有發揮應有作用的應及時解除公益性崗位合同;對虛報冒領、騙取崗位補貼的個人,除追回所有資金外,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項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