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息縣2023年招才引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要求,現將息縣參加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參加資格復審對象
參加息縣2023年招才引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考試的人員,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當資格復審人員與招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時,按實際參加筆試的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如遇比例內成績相同的人員,可一并進入(進入復審人員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
2023年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資格復審地點:
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事業單位招聘中心
三、參加資格復審有關要求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本人在指定時間、地點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和身份證(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筆試準考證》、《息縣2023年招才引智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近期同底板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進行資格復審。
2、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1)報考教育系統職位的需提供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部分專業為相應技能等級證)。
(2)報考縣直單位職位的需提供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打印);符合條件的海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手續。
(4)縣外在職人員還需提交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辭職或辭聘報考的,須提交有批準權限的單位辭職或辭聘等相關手續。
3、考生本人應在資格復審公告時間內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1)不能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
(2)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全的。
(3)經審查報考人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
因報考人員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只進行一次。
聯系電話:0376—763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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