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寧陵縣域外公辦學校任課的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1.本人或配偶具有寧陵縣戶籍;
2.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寧陵縣戶籍;
3.配偶為寧陵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基本條件
1.經過招聘錄入,已轉正定級且近2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編在崗教師;
2.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不良記錄;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特別優秀者(獲得市級以上綜合表彰或省級以上單項表彰)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選報高中階段教師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為本科或全日制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
5.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列入“歸雁計劃”實施范圍
1.近2年內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未定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調查或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4.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5.申請調往寧陵縣教育系統以外的工作單位的;
6.不是學校一線任課教師的;
7.其他不宜調動情況。
四、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引進專業技術崗位中小學教師50名。高中階段學科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等;義務教育階段學科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
五、工作流程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及相關事項,通過寧陵縣政府網、寧陵黨建、梨鄉寧陵等公眾媒體向社會公布。
(二)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
(三)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教師向寧陵縣教體局人事股報送申請材料,辦公電話:0370-7839639。申請材料包括:
1.本人具有寧陵縣戶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及學歷在線認證報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在編在崗證明及近2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犯罪證明,人民銀行或法院出具的誠信證明材料,填寫《寧陵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申請登記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張。
2.配偶具有寧陵縣戶籍的,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結婚證、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及學歷在線認證報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在編在崗證明及近2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犯罪證明,人民銀行或法院出具的誠信證明材料,填寫《寧陵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申請登記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張。
3.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寧陵縣戶籍的,須提供本人和父母(配偶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及學歷在線認證報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在編在崗證明及近2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提供配偶父母身份信息的,需提供結婚證。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犯罪證明,人民銀行或法院出具的誠信證明材料,填寫《寧陵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申請登記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張。
4.配偶為寧陵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須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本人的教師資格證、職稱證書、結婚證、學歷證書原件(同時提供復印件)及學歷在線認證報告、原單位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在編在崗證明及近2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及配偶工作單位出具的配偶在編在崗工作證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無犯罪證明,人民銀行或法院出具的誠信證明材料,填寫《寧陵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申請登記表》,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6張。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提供資料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參加調動資格,已辦理調動手續的作廢,情節嚴重的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組織試講
1.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發放《面試通知單》,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按招聘專業分別采用寧陵縣現行中小學教材,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操作。聘請第三方專家評委,采取微型課形式(即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試講成績當場公布,按所報學科崗位數量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調動人員。如某學科只有一名教師參加試講,成績應不低于70分。
3.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獲得中原名 師、省特級教師、河南最美教師、省級及以上優秀教師等榮譽或國家基礎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可優先選調,不參加試講,直接招收。
(六)體檢
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對象個人支付。
(七)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調動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八)辦理調動
公示無異議后,縣教體局根據調動對象戶籍地及學校缺編等情況,高中階段學校教師直接安排到高中工作,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統籌安排到縣區或其它缺編學校任教,并辦理有關調檔、入編手續。調入教師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按在職教師待遇執行,五年內不得申請調動。
六、其他有關要求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縣政府成立“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教體局、縣紀委監委、縣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等部門參與。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
(二)嚴格工作程序,確保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中每個環節實行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
附件1:寧陵縣教體系統“歸雁計劃”申請登記表
附件2:在編在崗證明
寧陵縣“歸雁計劃”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