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面試資格確認公告
按照《2020年洛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有關規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見附件1),按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面試。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本人須在面試前進行面試確認和資格復審。現將面試資格確認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時間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為減少人員聚集,面試資格確認分四組進行,詳見《2020年洛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名單》(見附件2):
第一組 (序號1—100) 2021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
第二組(序號101-200) 2021年1月19日下午13:30-17:30;
第三組(序號201-300) 2021年1月20日上午9:00-12:00;
第四組(序號301-400) 2021年1月20日下午13:30-17:30。
請各位考生須嚴格按照面試資格確認名單序號和對應的時間點,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確認事宜,逾期不再受理,視為自動放棄。
二、地點
洛陽市會展中心b區由南三門進入乘電梯到達三樓招聘大廳(地址:洛龍區開元大道286號)
三、面試資格確認須知
面試資格確認采取考生本人現場提交材料的方式進行,其他人代理無效。面試資格確認時,考生需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
(1)《2020年洛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資格確認情況登記表》(見附件3)
(2)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3)居民戶口薄;
(4)筆試準考證;
(5)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學信網打印有效期內《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
(7)退伍證(退役軍人需提供);
(8)已就業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見附件4);
(9)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面試資格確認需對考生提供的以上資料進行認真比對核查和資格復審,重點核查有關證件、材料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防止發生替考等作弊行為。經面試資格確認,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未按要求進行面試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確定為參加面試人員,并發放《面試通知單》。
四、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需提前注冊洛康碼,并在面試資格確認時出示疫情防控行程卡(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由工作人員核查考生14天內是否到達或途徑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對于洛康碼為“非綠碼”及體溫測量高于37.3℃的考生,禁止進入面試資格確認現場,不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14天內到達或途徑國內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考生在相應環節要服從現場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離,做好防護工作。
五、其他相關事宜
面試有關事宜將于近日通過洛陽人才網(www.lyhero.com)、洛陽人才人仕網(www.lyrcrs.com)予以公告,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屆時務必登錄查看。
附件1:2020年洛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成績
http://www.lyhero.com/upload/file/202101/15_204529_8225.pdf
附件2:2020年洛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資格確認人員名單
附件3:2020年洛陽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資格確認情況登記表
http://www.lyhero.com/upload/file/202101/15_204647_9638.docx
附件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http://www.lyhero.com/upload/file/202101/15_204653_2563.doc
洛陽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5日
來源:洛陽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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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中央氣象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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