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穩就業政策,全面完成保居民就業的目標任務,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23號)要求,結合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社會事務綜合協調辦公室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招聘職位
本次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社會事務綜合協調辦公室計劃招聘公益性崗位3名。公益性崗位的安置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錄用后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滿退出公益性崗位。
2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發放《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并經過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類型主要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的成員;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連續失業半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為求職的就業困難人員提供至少一次的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幫助靈活就業、扶持自主創業等就業創業服務,并使用河南省互聯網+就業創業信息系統予以記錄。
3報考條件
(一)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備崗位要求的資格、能力和社會工作經驗,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的精神;
4.經人社部門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不得報考的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犯罪行為,被刑事處罰、治安拘留、勞動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
3.有參與、組織集體上訪,鬧訪、非訪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的。
4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發布公告、進行報名、面試、體檢、政審、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組織進行,招聘工作完成后,由航空港區組織人事部統一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5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8月26日9:00至9月6日17:00。
招聘地點:鄭州航空港區星港路和金港大道交叉口社區矯正中心
聯系電話:86190987
6注意事項
(1)報名時攜帶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公益性崗位安置推薦函1份(附件1),公益性崗位人員承諾書1份(附件2),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1份(附件3);
(2)報名時,工作人員依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審核,未達到招聘基本條件的,工作人員將現場告知應聘者,不予報名;
(3)參加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聯系方式,并隨時保持電話暢通,無法聯系到本人導致不能按時參加招聘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4)未按通知要求準時參加招聘程序的,取消招聘資格。不遵守招聘紀律和考場要求的,取消招聘資格;
(5)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7其他事項
公益性崗位現行崗位補貼為2100元/月(最低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用人單位自行制定標準。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社會保險中個人承擔的費用從個人工資扣除。
附件1:公益性崗位安置推薦函.pdf
附件2:公益性崗位人員承諾書.pdf
附件3: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