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中共河南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2024年特崗教師招聘辦法和崗位設置的通知》(豫教師〔2024〕16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資格審查
(一)時間:2024年8月9日上午8:00——12:00。
(二)地點:孟州市教育體育局二樓會議室(孟州市西河雍大街159號)。
(三)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在招聘系統內下載打印)、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1份、學歷認證報告(或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參加資格復審。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攜帶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頒發的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高等學校頒發的有效期內《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四)要求: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現場填寫《河南省特崗教師招聘登記表》(統一提供)。考生要認真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粘貼與筆試準考證同一底版照片。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考核。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未完整提供有關材料(教師資格證按有關規定執行)將取消其面試資格,責任自負。
(五)資格復審合格后,由工作人員在《招聘登記表》上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并加蓋孟州市教育體育局公章。
二、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
(一)面試時間:2024年8月11日早上6:50開始,考生持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單進入考點,7:20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進入考點時需驗證。
(二)面試地點:孟州市實驗初級中學(孟州市汽車站沿黃河大道向東1200米路北,金亞國際大酒店斜對面)。
(三)面試方式: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不提供多媒體設備,不提供教具),備課時間不超過20分鐘,講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距離試講結束還有1分鐘時,工作人員會進行“最后一分鐘”提示。面試滿分為100分。
(四)講課使用教材范圍:
1.思想政治:義務教育教科書,教育部組織編寫義務教育教科書(總主編朱小蔓),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道德與法治》八年級上冊(2017審定)。
2.語文:義務教育教科書,教育部組織編寫(總主編溫儒敏),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語文》八年級上冊(2017審定)。
3.數學:義務教育教科書,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中學數學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主編林群),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數學》八年級上冊(2013審定)。
4.外語:義務教育教科書,(中國)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英語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美國)圣智學習編著(主編劉道義、鄭旺全、David Nunan),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英語》八年級上冊(2013審定)。
5.生物:義務教育教科書,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生物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主編朱正威、趙占良),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生物學》八年級上冊(2013審定)。
6.地理:義務教育教科書,北京市仁愛教育研究所編著(主編王緝慈、宮作民),科學普及出版社出版的《地理》八年級上冊(2013審定)。
7.體育:義務教育教科書,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體育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主編耿培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體育與健康》八年級全一冊(2013審定)。
8.音樂:義務教育教科書,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音樂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主編張小梅、杜永壽),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音樂(五線譜)》八年級上冊(2013審定)。
(五)考生不得攜帶手機、電子書、平板電腦、耳機及拍照、掃描等設備進入考場。
三、咨詢電話:0391-8150102
附件:孟州市2024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考生須知
孟州市教育體育局
2024年8月8日
孟州市2024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考生須知
一、考生要認真學習《孟州市2024年特崗教師招聘面試公告》精神。未按時報到導致無法參加面試的,責任自負。
二、考生進入考點后應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自覺維護秩序。考點內不準吸煙、不得喧嘩、不得隨意走動。不服從管理,擾亂考試秩序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三、考生不得利用任何形式或手段作弊,不得攜帶手機、電子書、平板電腦、耳機及拍照、掃描等設備進入候考室、備課室和面試室。考生進入考點后,未將通訊工具交工作人員保管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備課室由考務辦公室統一提供筆、紙張和教材。考生進入面試室,只準帶在備課室制作的講課稿。考生一律不準私自攜帶書籍、教參等任何資料進入備課室、面試室,違者取消其面試資格。
五、備課室、面試室考生只準報專業和抽簽序號,不得透露個人姓名等個人信息,否則將視為作弊,取消其面試資格。
六、面試結束,考生應攜帶好自己物品,在工作人員引導下迅速徑直離開考點。
七、考生要尊重工作人員,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不得辱罵、威脅和報復工作人員。
八、考生若違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