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對于弘揚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要求,太康縣司法局、太康縣人民法院、太康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告時間
公告期為三十日,從2023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
二、選任名額
全縣2023年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144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116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28名。
三、選任條件
(一) 擔任人民陪審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有時間和精力保證按時從事陪審工作;
6.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四) 其它要求:
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公民應當在常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四、選任程序
(一)確定候選人范圍
通過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產生人民陪審員侯選人。
隨機抽選由周口市司法局、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同周口市公安局從本縣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擬任命人民陪審員數30倍的人員作為人民陪審員侯選人。
個人申請或組織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應當于 2023年9月9日之前通過掃描手機二維碼(見附件1)進行報名。同時下載并填寫《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推薦表)》(附件3),于報名結束之前連同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含電子版),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戶籍證明或者社區(單位)出具的常住證明等書面材料報送到太康縣司法局。上述原件經現場審核后返還,附件2和附件3可通過附件1二維碼下載。最高學歷為高中且無法提供高中畢業證的,可以采取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理,就是個人承諾加他人證明的方式替代高中畢業證,即個人寫承諾書并邀請一至兩名相關人員(原高中教師)簽字。
(二)資格審查
太康縣司法局將會同太康縣人民法院、太康縣公安局嚴格依照《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第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答復》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河南省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對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三)征求個人意見
通過資格審查后,太康縣司法局將會同太康縣人民法院、太康縣公安局向符合選任條件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告知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并征求其對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意見。
(四)確定擬任人選
一是在隨機抽選方式中,太康縣司法局將會同太康縣人民法院從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信息庫中,隨機抽選人民陪審員確定擬任人選。
二是在個人申請或者組織推薦方式中,太康縣司法局將會同太康縣人民法院,從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民陪審員申請人和被推薦人中隨機抽選確定擬任人選。
(五) 擬任公示
太康縣司法局將會同太康縣人民法院、太康縣公安局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六) 提請任命
太康縣人民法院院長將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提請太康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七) 履職宣誓
太康縣人民法院將會同太康縣司法局組織新選任的人民陪審員公開進行就職宣誓儀式。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與審判員擁有同樣的職權,這既是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報名地址:太康縣司法局基層工作指導股(太康縣未來路太康司法局209室基層工作指導股)
特此公告。
點擊查看>>>
太康縣司法局
太康縣人民法院
太康縣公安局
2023年8月10日
原標題:太康縣關于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的公告2023-08-10
文章來源:http://www.taikang.gov.cn/sitesources/tkx/page_pc/zwgk/zfxxgkml/gsgg/article1e668a6dce42442194438f65ba872e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