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 筆試內容。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00分。考試內容體現分類分級原則,對市級以上機關(單位)職位、縣級以下機關(單位)職位分別命制試題,重點測查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所有報考者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30%。
筆試范圍參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和《2024年度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 筆試時間地點。
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24年3月16日下午14:00-16:30,申論。
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11:00,公安專業科目。
報考者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參加考試。
3. 筆試成績查詢。閱卷工作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報考者可于2024年4月中旬登錄河南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報考職位名次。
(二)面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各職位擬錄用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筆試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以及達不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結構化小組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進入面試的應試者,須在面試前按照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的要求參加面試確認及資格審查。面試確認的有關事項由相關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省直招錄機關(單位)確定,并通過各自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專用網站發布。
面試確認時,應試者應如實提供本人真實、完整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職人員另須提交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同意報考的證明;2024年應屆畢業生另須提交本人的學生證和所在院校出具的報考推薦證明(應注明目前就讀院校、學歷層次、學制、所學專業、學習方式、就讀年級等);報考定向招考職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另須提交本人的服務證書或證明,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另須提交本人的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招考職位對基層工作經歷和政治面貌、職業資格等有要求的,另須提交本人的相關證書、證明、合同等材料。
各省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直招錄機關(單位)對應試者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重點審核提交的證件、材料、信息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職位要求、是否與報考機關存在任職回避情形、是否存在作弊替考行為等;對提供虛假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應試者,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