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精神,結合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6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共招聘中小學教師、醫療衛生和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62名。其中:1、中小學教師100名(聘用制)。2、縣直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111名,幼兒園教師20名, 疾控中心工作人員15名,為全供事業編制類型。3、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除疾控中心)工作人員116名,為差補事業編制類型。
具體招聘職位詳見附件《2021年新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
二、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招聘程序,確保招聘質量。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報考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符合相應的學歷、學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4、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資格證等有關證件(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當于體檢前取得相關證件);
5、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參照相對應的同等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二)年齡條件
報考者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放寬到35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學歷、專業、資格證和其他條件
1、鄉鎮初中教師: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持有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體、音、美崗位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學科一致。
2、鄉鎮小學教師: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持有與報考崗位學科一致的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體、音、美崗位人員,所學專業應與報考學科一致。
3、鄉鎮幼兒園教師:普通師范類中專或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4、《2021年新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中條件表述的“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特指2019年、2020年、2021年3年內畢業的高校畢業生。”
5、專業條件按照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辦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執行,具體按以下原則掌握:職位專業要求為專業(學科)門類的,即該門類所包含的專業和學科均符合要求;專業要求為專業類或一級學科的,即該專業類或一級學科所包含的專業或二級學科均符合要求;對于專業目錄、學科目錄中沒有具體對應的自設學科(專業)和境外留學專業,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職位專業需求等綜合判斷。
6、其他崗位條件詳見《2021年新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2021年應屆畢業生除外)、試用期未滿的新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新野縣在編教師或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7、新野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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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道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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