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23號)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上級批準,鄭州市公園廣場事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8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83名。本次招聘崗位主要負責中心下設各公園廣場(公益崗用工單位:市綠文廣場中心、市南環公園、市世紀公園、市人民公園、市碧沙崗公園、市紫荊山公園、市西流湖公園、市綠城廣場)的日常運營維護工作,具體包括園林綠化保潔、志愿服務、后勤及安保等崗位。錄用人員將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分配至相應崗位及園區工作。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主要包括: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4.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家庭中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兩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5.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6.失業的殘疾人、城鎮復員轉業軍人、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其他要求:具有本市市區內常住戶口且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具備應聘崗位所必需的基本素質和知識,有園林綠化相關從業經驗的人員優先招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
4.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益性崗位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通過發布招聘信息、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擬用公示、錄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中原區西流湖公園南一門(中原公安分局東隔壁)辦公區,大會議室
3.聯系電話:0371—60510039、60510038
4.報名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無犯罪記錄證明;
(3)《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底色不限);
(5)本人常住地街道辦事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所出具的《公益性崗位安置推薦函》;
(6)《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詳見招聘公告文末附件)
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名資格和上崗資格,并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二)初審
報名工作結束后,由考核小組按照公布的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核。初審通過后,由考核小組及時通知符合條件人員參加面試。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次面試的時間、地點、體檢時間等均以電話通知為準,請報名人員務必保持電話暢通,未聯系到本人或逾期未到,視為自動放棄。
(四)政審
鄭州市公園廣場事務中心組織對通過應聘的人員進行政審考察,政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體檢
由鄭州市公園廣場事務中心組織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到市級有關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若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園林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薪酬待遇和崗位管理
(一)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勞動報酬按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繳納社會保險。
(二)公益性崗位安置期限不超過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初次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
(三)工作期間不提供員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