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愿、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向勞務派遣機構購買服務方式實施,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單位編制。
二、招聘計劃
共計劃招聘書記員6名,輔警3名(限男性)。
三、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正陽縣戶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求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在160cm以上;
5.遵守用人單位管理制度,服從工作安排;
6.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出生);
7.書記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并可以熟練操作計算機。輔警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先;
8.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曾因違反規定被紀委監委立案調查或者給予處分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曾因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的;
5.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16日(8:00-12:00;15:00-17:00)。
報名地點:正陽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四樓405辦公室)
2.報考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退伍人員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4張(底色不限)到現場報名。
本次考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
凡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或弄虛作假的,查實后取消其考試、錄用資格。
3.領取準考證請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于規定時間到原報名點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請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并現場資格審查和領取準考證。因錯過時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考試考試形式統籌安排,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或另行通知。
(三)體檢體檢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達不到1:1比例的,按實有人數進入體檢。體檢標參照2016年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相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費用由個人負擔。
(四)公示根據體檢結果及考試成績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五)簽訂合同經公示無異議的錄取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機構派遣錄取人員至正陽縣人民法院工作。
五、崗位待遇
(一)錄取人員工資標準為2650元/月(含單位和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錄取人員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用的個人部分由個人負擔,從工資中代扣。
(三)錄取人員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1年,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用人單位年度考核、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正陽縣人民法院與勞務派遣機構協商一致后續簽勞動合同。
六、監督管理
(一)正陽縣人民法院負責錄取人員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并對招聘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錄取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正陽縣人民法院可以將有關人員退回勞務派遣機構,并停止撥付相關費用。
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七、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正陽縣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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