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力度,提升行政執法滿意度,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根據《河南省行政執法條例》《河南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平頂山市行政執法投訴舉報制度(試行)》等規定,現面向汝州市社會各界公開選聘第一批行政執法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范圍為汝州市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新聞工作者、律師、專家學者、公益組織負責人、企業家、個體工商戶、熱心市民群眾等。
二、選聘人數
10人。
三、資格條件
1.講政治,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刑事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
2.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3.重視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設,有較強的法律意識,有較高的政策理論和法律業務水平;
4.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善于聽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見,敢于依法履行行政執法監督職責;
5.熱心支持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能客觀公正地進行行政執法監督。
四、工作職責
(一)按照《平頂山市行政執法監督要點(試行)》的規定監督全市行政執法部門及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工作;
(二)密切聯系群眾,傾聽社會各界對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通過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反饋;
(三)按時、按要求參加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的“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檢查、座談研討、會議培訓等活動;
(四)通過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提出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意見和建議。
五、聘任期限
行政執法監督員屬于無報酬的社會志愿活動。行政執法監督員每屆聘任期限為3年,可以連任;聘期屆滿未續聘的,自然解聘。每年年終,對行政執法監督員每年的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履職不到位的,不予續聘。
六、選聘程序
(一)報名
遵循公開、公正、擇優選聘的原則,采取自主報名和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推薦單位和符合條件的公民可填寫《汝州市行政執法監督員申請(推薦)表》(見附件);填寫有關情況后,將報名表發送至電子郵箱,紙質版送至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汝州市司法局203辦公室)。
(二)審查
根據履職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統一進行面試,擇優確定擬聘人選。
(四)公示
擬聘人選在汝州市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五天。
(五)聘任
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頒發聘書和汝州市行政執法監督證,并向社會公告。
七、報名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375-7268821
電子郵箱:rzssfjdyq@163.com
地 址: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汝州市司法局二樓203房間)
本公告由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汝州市行政執法監督員申請(推薦)表》
2022年4月6日
汝州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選聘第一批行政執法監督員公告(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