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公民有序參與司法活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和司法部、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審員選任辦法》要求,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任人民陪審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民陪審員的權利義務和任期
公民有依法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權利和義務。人民陪審員依法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權力。人民陪審員依法享有參加審判活動、獨立發表意見、獲得履職等權力,同時應當遵守忠實履行審判職責、保守審判秘密、注重司法禮儀、維護司法形象等義務。人民陪審員的任期為五年,一般不得連任。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超過兩次。公民應當在常住地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
二、人民陪審員選任名額
全縣共計選任人民陪審員120名,其中通過隨機抽選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96名;通過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方式選任人民陪審員名額24名。
三、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
(一)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周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有時間和精力保證按時從事陪審工作;
6.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員不能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
2.律師、公證員、仲裁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證書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其他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信的。
四、人民陪審員選任機關
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由潢川縣司法局會同潢川縣人民法院、潢川縣公安局組織開展。潢川縣司法局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的具體實施。
五、人民陪審員選任程序
(一)候選人的產生。
1.隨機抽選。潢川縣司法局將會同潢川縣人民法院、潢川縣公安分局,從潢川縣轄區內的常住居民名單中隨機抽選。
2.個人申請。符合擔任人民陪審員條件的公民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9月3日提出書面申請。
3.組織推薦。公民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團體征得本人同意后,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至9月3日進行推薦。
(二)資格審查。由潢川縣司法局會同潢川縣人民法院、潢川縣公安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資格審
(三)對隨機抽選、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并征求隨機抽選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意見。
(四)確定人選。從通過資格審查并同意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名單中,隨機抽選產生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
(五)任前公示。向社會公示擬任命人民陪審員名單及受理異議的部門和聯系方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發現有不符合人民陪審員選任條件的,取消其擬任資格。
(六)提請任命。經公示后確定的人民陪審員擬任人選,由潢川縣人民法院院長提請潢川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
(七)就職宣誓。潢川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通過后,人民陪審員公開舉行就職宣誓。
六、個人申請和組織推薦需提交如下材料:
1.《人民陪審員候選人申請表(推薦表)》一式兩份。表格可在選任公告后自行下載,也可到潢川縣司法局或鄉鎮(街道)司法所領取。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經受理機關現場審核后返還。
有意向的人員可掃描公告內二維碼進行報名,根據個人戶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到所在管理轄區的司法局(所)提交書面材料。
人民陪審員依法代表人民參加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這既是人民當家做主權利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項光榮的職責和義務,歡迎符合條件的公民踴躍報名參與。
聯系電話:0376-319680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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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縣司法局
潢川縣人民法院
潢川縣公安局
2023年8月9日
原標題:關于選任人民陪審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uangchuan.gov.cn/2023/08-09/2875356.html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