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洛陽市瀍河回族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和交通輔助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共招聘城管和交通輔助人員共40人,具體崗位要求、條件和人數詳見《2024年洛陽市瀍河回族區招聘輔助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則
此次招聘堅持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的原則,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統一安排、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黨政紀處分、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收容教育、收容教養的;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受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等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步驟
(一)報名方式:
1.請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將報名登記表(附本人照片)、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書掃描件以壓縮包形式發至指定郵箱[email protected],報名咨詢電話:0379-63994866。
2.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人員招滿為止
(二)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心理素質等;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
(三)體檢
1.通過資格審核及面試后可進入體檢程序,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個人支付。
(四)聘用
被聘用的人員,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安排。
五、錄用及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薪資待遇按瀍河區相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參加面試、體檢、提交考察材料,否則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本次招聘長期接受報名,滿足本次需求之后報名的人員將列入人才儲備庫,如出現人員離職崗位空缺,進行補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