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的通知》(豫人社辦〔2020〕23號)文件規定,現將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第二批公益性崗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設置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9名。
二、招聘對象
符合《河南省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規定公益性崗位安置對象的就業困難人員:
公益性崗位的安置對象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主要包括:
1.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2.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
3.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
4.正在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當年經縣級以上總工會認定的城鎮特困職工家庭、殘疾人家庭、脫貧監測戶等家庭中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在校期間曾享受助學貸款的畢業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5.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
6.失業的殘疾人、城鎮退役軍人(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擇業、逐月領取退役金人員)、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和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高新區轄區戶籍已認定就業困難人員的,且自愿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盡職盡責,吃苦耐勞;
3.身體健康,符合所報崗位工作要求;
4.無違法違紀行為記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全區公開招聘方式,按照面試、培訓、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時間
2024年7月1日上午8:00—7月2日下午18:00(工作時間)。
(二)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符合條件的人員,到報名現場填寫《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表》,如實填寫、提交個人報名信息資料;
2.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就業創業證》或就業系統打印出的電子證書(標示為就業困難人員,體現有一次求職記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其中高校畢業生需提交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報名實行承諾制,個人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予以承諾。
(三)報名地點
焦作市高新區創新服務中心就業創業服務窗口,咨詢電話:8736501
(四)面試
面試由用人單位組織面試,面試成績報區人社局備案。
(五)錄用聘任
對擬錄用聘任人員,在高新區網站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責通知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工作。
五、人員管理
從事公益性崗位服務期限為3年,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錄用人員應服從人社部門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安置。用人單位應當與使用的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合同,確定崗位職責,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獎懲辦法,建立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花名冊,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將其考勤情況和工作表現作為支付崗位補貼的依據。
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書面報區人社局備案。經核查屬實的,停發或追繳其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1.自主創業取得營業執照、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違規取得公益性崗位資格的;
4.另找他人頂替崗位工作的;
5.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6.擔任村(社區)兩委職務的;
7.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它情形的。
六、相關待遇
公益性崗位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確定工資待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2100元/月(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補貼包含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按實際繳納部分給予補貼。
七、有關要求
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服從組織安排。用人單位履行用工管理主體責任,對存在不按時到崗、無法完成崗位職責、不服從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紀律等行為的,將取消公益性崗位的聘用資格。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其上崗資格,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