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所說的軍隊文職考試即全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文職人員統一考試。為招攬社會優秀人才為軍隊建設服務,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人員條例》及有關政策規定,全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文職人員。軍隊文職考試由于其待遇以及管理各方面的優勢,成為許多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才的優先選擇,這里為了讓大家更好的了解軍隊文職,我們就軍隊文職的職業發展規劃以及晉升之路等問題向大家進行詳細的闡述。
一、軍隊文職的職業發展
(一)培訓體系
軍隊根據文職人員履行職責、改善知識結構和提高職業能力需要,對文職人員實施分級分類培訓。
文職人員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專業培訓、和任務培訓,文職人員應當接受軍事職業教育。
(二)考評機制
1、考核內容
德、能、勤、績、廉、體。
2、考核的形式
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有試用期的文職人員,應當組織試用期考核。
晉升領導職務的文職人員,應當組織任期前考核。
3、考核的程序
文職人員考核,由用人單位或其上級單位組織實施。
個人述職——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專家評議——績效分析——綜合評定
4、考核結果
年度考核和任職前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職稱、不稱職。
試用期考核和聘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文職人員的培訓和考核實行登記管理。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作為文職人員職務任免、崗位登記調整、工資待遇確定、獎懲實施、續聘競聘和辭退解聘等主要依據。
(三)任用交流
軍隊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直接引進和現役軍人轉改相結合的文職人員招錄聘用制度。
軍隊文職人員可以在用人單位內部交流,工作特別需要的也可以在本專業領域跨用人單位交流。
(四)退出政策
文職人員符合國家和軍隊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工作特別需要的,可以適當延長退休年齡,但是不得超過規定年齡5周歲。文職人員退休后,享受國家和軍隊規定的相應待遇。
1、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辭退文職人員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辭退文職人員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患職業病的;
(二)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后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
(三)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性文職人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文職人員可以依法辭職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職人員不得辭職或者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國家發布動員令或者宣布進入戰爭狀態時;
(二)部隊受領作戰任務或者遭敵突然襲擊時;
(三)參加軍事訓練、非戰爭軍事行動或者承擔作戰支援保障任務期間;
(四)正在承擔國家和軍隊重大任務,且須由本人繼續承擔的;
(五)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或者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文職人員自退出軍隊之日起,與用人單位人事關系即行終止。
二、晉升之路(等級調整)
1、崗位等級
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
(1)管理崗位由高到低分為九個等級:部級副職、局級正職、局級副職、初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
(2)專業技術崗分為高級、中級、初級崗位,由高到低設一級至十三級。
2、崗位等級調整
文職人員晉升崗位等級,應當達到最低任職年限、具備相應資格條件,且在規定最低任職年限內的年度考核結果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文職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等次為基本稱職以下的,1年內不得晉升崗位等級。
管理崗位局級正職、局級副職分別為5年,處級正職至科級正職分別為4年,科級副職以下分別為3年。
專業技術高級、中級、初級崗位,分別為4年、4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