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4-17 15:43:55
1.考生須于2020年4月18日早上七點前到達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西門集合,聽從工作人員安排簽到、測量體溫(根據疫情防控期間的要求,體溫≧37.3℃不得進入面試考點)。考生逾期未到,視為放棄面試。考生進入面試考點后即實行集中封閉管理,不得隨意走動,禁止與外界人員接觸。
2.面試開始后,由工作人員按抽簽的順序將考生逐一引入面試室。
3.本次面試時間為10分鐘,共2道題目。考生桌子上有一張草稿紙,面試過程中,考生可在規定的草稿紙上記錄答題要點。在最后1分鐘,計時員會給出提醒。面試時間到,考生須及時停止答題。
4.嚴禁考生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籍貫、工作單位、職務、家庭情況等個人信息。
5.面試結束后考生立即離開面試室。離開時不得帶走草稿紙等任何資料。
6.考生違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試資格或宣布面試成績無效。凡在考場內嚴重擾亂面試秩序,辱罵考官及工作人員,威脅他人安全者,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面試結束后考生到休息室休息,待全部考生面試結束后方可離開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