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在生豬調出大縣實施特聘動物防疫專員計劃的通知》豫農文[2020]281號,經遂平縣農業農村局黨組研究,決定招聘特聘動物防疫專員,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實施范圍
在全縣范圍內招聘特聘動物防疫專員18名。根據全縣各鄉鎮動物防疫實際情況,結合鄉鎮生豬存欄、人員配置、動物防疫工作需要,統籌調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特聘動物防疫專員主要從以下四類群體中招聘:
1、畜牧獸醫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
2、具有國家承認的畜牧獸醫類大專以上學歷并在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企業從業3年(含)以上的獸醫技術骨干;
3、具有國家承認的畜牧獸醫類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
4、基層聘用的動物防疫員,且工作3年(含)以上且具有國家承認的畜牧獸醫類大專以上學歷的;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對象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遂平縣戶籍且常住遂平縣內,性別不限,男50周歲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較高的技術專長和專業素質;
3、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
4、熱愛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
5、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違紀記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聘用:
1、曾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制的;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者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的;
3、被列入失信名單的;
4、不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由農業農村局組織人員對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技能考核。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1日--12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遂平縣農業農村局(遂平縣國槐路14號原畜牧局)。
(二)資格審查:
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需攜帶個人身份證、大專及以上相關學歷證書(招聘對象中1類群體不需要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和資格認證證書(執業獸醫證、鄉村獸醫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近期體檢健康證明,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張,并現場填寫提交報名表2份。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資格。
(三)筆試
縣農業農村局組織專家確定筆試試題,滿分100分。縣農業農村局組織統一考試,確定入圍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20%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時均納入入圍人選。筆試成績及入圍人選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
(四)面試
由縣農業農村局制定面試方案,選派或聘請考官對入圍人員進行面試,滿分100分。具體面試事宜另行通知。末位出現并列時按照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學歷、正規院校畢業生、工作經驗、退役軍人或烈士子女及配偶。面試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依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綜合成績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確定擬聘人選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應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七)簽訂服務合同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與擬聘人員簽訂服務合同。協議期限暫定1年,服務期滿,縣農業農村局根據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聘。
四、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工作任務
(一)為縣域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二)為畜禽養殖場戶提供動物防疫技術幫扶;
(三)與鄉村獸醫、村防疫員結對開展技術服務,增強鄉村獸醫、村防疫員專業技能和實際操作水平;
(四)為農業農村部門、鄉鎮動物防疫站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專業服務,協助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完成有關工作。基層聘用的動物防疫員在特聘為動物防疫專員后,除承擔原有工作任務外,還需要承擔特聘動物防疫專員服務任務。
五、服務報酬
參照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在生豬調出大縣實施特聘動物防疫專員計劃的通知》豫農文[2020]281號文件要求執行。
六、監督電話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監督電話:0936-2312711
遂平縣農業農村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