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事業單位招聘網發布河南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信息,包括河南事業編考試公告、報名時間、報名入口、職位表等。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關于加強和改進我省貧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豫人社〔2017〕75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等規定,結合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為濮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招聘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筆試與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單位、崗位、數量及條件
根據人員編制、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5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數量及條件等詳見《濮陽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讀未畢業學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規定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濮陽縣縣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已按程序確定為納編范圍或已提出辭職申請但未在人社或編制部門辦結審批手續的,視為在編),濮陽縣服務期內及正在辦理入編手續的“三支一扶”人員、“特崗”教師、“369特招”醫學院校畢業生。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