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鄭州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有關規定,現將體能測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試人員范圍
對資格現場確認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與擬招聘人數4: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1)。
對體能測試合格人數未達到與擬招聘人數3:1面試比例的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組織進行體能測試遞補。
二、體能測試時間
體能測試時間為:2025年4月8日至14日,按照考生報考的崗位代碼,每天安排不同崗位的考生分上午、下午兩場進行體能測試(具體人員分組名單及體能測試時間安排,見附件1)。
每天上午8:30集合點名,上午8:50禁止入場;每天下午1:30集合點名,下午1:50禁止入場。考生須嚴格按照本公告附件1中本人所報考崗位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安排準時參加,逾期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資格。
三、體能測試地點
鄭州市公安局實戰訓練中心。
四、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項目共有三項,分別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其中:縱跳摸高項目最多可測3次,10米4往返跑項目最多可測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項目最多可測1次。體能測試為達標項目,凡應測項目中任意一項不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試結論不合格。體能測試結論現場公布,對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再組織補測(體能測試具體項目和標準,見附件2)。
五、特別提示
(一)考生應提前查詢交通路線,合理安排路途時間,確保按照規定時間及要求到達指定體能測試地點集合報到。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資格。
(二)體能測試集合時,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體能測試通知單》和《體能測試知情同意書》(見附件3,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后,手寫簽名),并按人員分組名單順序集合站隊。考生攜帶證件材料不齊全或未當場上交《體能測試知情同意書》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資格。
(三)關于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面試等后續工作有關事項,將在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陸續公布。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網站查看招聘信息,并按照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凡各個環節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未及時關注網站通知或所留通訊方式不暢等個人原因導致影響考試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鄭州市公安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