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聘市巡察工作數據中心工作人員4名。
一、選聘范圍
全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中,首次進入方式為公開招聘的事業全供編制科級以下在崗人員(鄉鎮、教育、衛生系統所屬事業單位不納入選聘范圍)。
二、選聘名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面向全市公開選聘新密市巡察工作數據中心工作人員4名,管理九級(九級職員),事業全供編制,具體選聘條件如下:
(一)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社會形象好;
3.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4.年齡在30歲以下(1994年7月1日后出生),年齡以本人人事檔案記載為準;
5.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三年以上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工作經歷的(需工作單位出具工作鑒定),或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5歲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以及因犯罪情節輕微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2.被撤銷中國共產黨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被撤職或者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單位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是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7.尚在試用期、見習期或按照有關規定有服務期要求,未達到服務期限的;
8.與新密市紀委監委、新密市委巡察機構現職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
9.直系親屬原則上不能是同級黨委管理的干部,對直系親屬是上級黨委管理干部的要從嚴審核把關;
10.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選聘公告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網站(www.xinmi.gov.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單位推薦相結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請,單位審核同意后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嚴格按照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凡一經發現不符合選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選聘規定的取消其選聘資格。
1.報名時間、地點、咨詢電話。
報名時間:2024年8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報名地點:新密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一樓大廳(新密市平安路與棲霞路交叉口東北角)。
咨詢電話:69824034(市紀委監委組織部)
69961835(市委巡察辦綜合科)
監督電話:69961071(市紀委監委干部監督室)
2.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本人有效的二代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二代臨時身份證)及復印件(2份);畢業證、學位證、學歷(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藍色)照片2張(含電子版);《新密市巡察工作數據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編制卡原件及復印件(2份);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首次進入單位時公開招聘的相關佐證材料(招聘公告、公示信息等);享受放寬年齡政策的相關佐證材料。
3.資格審查。根據選聘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的不予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選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選聘資格。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并準確理解關于本次選聘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選聘報名條件。
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擬選聘人數與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選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
4.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于2024年8月16日,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筆試通知書》。
(三)考試
選聘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卷,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功底、文字綜合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的思路水平。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通知書》。筆試成績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并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網站(www.xinmi.gov.cn)公示。
因考生本人自愿放棄不能按照選聘名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時,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考察
由選聘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其一貫政治表現、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和群眾基礎。考察組對考察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如實寫出考察報告。因考生自愿放棄考察資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選聘崗位空缺,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筆試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確定擬選聘人員,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網站(www.xinmi.gov.cn)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選聘人員進入選聘單位試用三個月。
(六)辦理調動手續
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選聘期間,所在單位提拔職務的,不予承認。選聘前已任單位中層職務,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一)為嚴肅選聘工作紀律,對違反選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違反選聘紀律的考生,參照《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違紀違規處理規定》處理。
(二)選聘各環節事項均在新密市人民政府網站(www.xinmi.gov.cn)發布,考生須在選聘期間密切關注通知,并確保報名時填寫的聯系方式保持暢通,凡未按通知要求執行或因考生個人原因聯系不上本人的,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新密市委巡察辦公開選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鄭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中共新密市委巡察辦公開選聘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4年7月30日
附件_1:新密市巡察工作數據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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