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鄉鎮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通知》(豫辦〔2022〕20號)、《中共寧陵縣委辦公室、寧陵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寧陵縣深化鄉鎮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寧辦〔2022〕9號)文件要求,采取“減縣補鄉”的辦法,推動縣直人員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充實和加強各鄉鎮工作力量。經研究,決定從縣直事業單位差額補貼、經費自理(不包括學校、縣直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在冊在崗人員中為鄉鎮公開選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拔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嚴肅工作紀律,確保選拔工作順利進行。
二、強化組織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成立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張亞光同志任組長,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黃丹丹同志,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孟錦濤同志任副組長,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三、選拔名額
本次計劃為全縣14個鄉鎮事業單位選拔工作人員150名。
四、“減縣補鄉”選拔范圍和條件
(一)選拔范圍
在縣直事業單位差額補貼、經費自理(不包括學校、縣直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在冊在崗工作人員中選拔150名。
(二)選拔條件
具有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4.2014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因人事檔案原因,無法確定其年齡和身份等個人信息的人員;
5.失信被執行人;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選拔程序和方法
本次選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信息發布
本次選拔工作有關信息通過寧陵縣人民政府網站(www.ningling.gov.cn)進行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拔報名工作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6日--7月13日。
2.報名方式:由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報名。
3.報名注意事項:報考人員填寫《2023年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附件1-3均需從[email protected]下載,密碼:Abc123)。由各單位于2023年07月13日下午5:00前,將《2023年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含電子版)、報名者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4張(照片背面需備注姓名)、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2023年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選拔事業工作人員報名花名冊》(附件2)(含電子版)報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縣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一樓人社局窗口)。
4.資格審查由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具體組織。
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和縣人社局負責審查報名人員的在冊在崗情況、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格審查貫穿“減縣補鄉”全過程。
(三)考試
1.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農業農村相關政策等,滿分為100分。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數按筆試成績1:1.5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達不到1:1.5面試比例的,相應核減選拔名額。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偝煽儾⒘袝r,依筆試成績高者確定名次。
2.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加分事項:
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2013年士兵退出現役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2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軍區關于做好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2號)文件規定的有關退伍兵加分政策,退役安置士兵報名參加本次考試,筆試成績加3分;涉及改革下放管理權限的單位(財政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自然資源局),經確認后的下沉人員符合條件的筆試成績加3分。符合兩項加分政策可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加分項需提供下列材料:加分項個人申請表(附件3)、退伍兵證書、退伍兵安置文件、涉及改革單位符合下沉人員的證明(由單位提供)。
4.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拔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5.考核與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依次等額遞補。
選拔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期間工資待遇及各類社會在未納入鄉鎮事業全供之前均由原單位承擔。
參加選拔的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所聘用鄉鎮政府的下屬單位工作至少3年(含試用期),3年內不準跨單位流動或調出。
本方案由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咨詢電話:0370-7826058
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
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7月5日
原標題:2023年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事業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ingling.gov.cn/zwzx/gsgg/content_193549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