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社會工作干部隊伍建設,經市委研究同意,擬從舞鋼市市直事業單位財政全供在編在崗人員中公開選調一批優秀年輕干部,充實到中共舞鋼市委社會工作部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方式、范圍和數量
(一)選調方式。公開選調采取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范圍。舞鋼市市直事業單位財政全供在編在崗人員(學校和醫院在編人員除外)。
(三)選調崗位與人數。計劃選調事業編制管理崗位一般工作人員5名。
二、選調條件
(一)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
3.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同意選調,在單位綜合表現優秀的;
4.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1985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已認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具備相應學歷層次的學位;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的;
2.在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內的;
3.因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偵查的;
4.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工作服務期未滿的;
6.報名人員不得選調后構成回避關系。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第五十五條所列情形。
7.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適合從事社會工作情形的。
三、信息發布與咨詢
舞鋼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zgwg.gov.cn)為本次選調發布信息專用網站,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有關選調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網站進行發布。報名人員在選調期間要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聯系電話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選調的,責任自負。
報名人員如需咨詢本次選調有關事項,可在工作時間撥打電話進行咨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
推薦初步人選工作由各單位黨委(黨組)負責,做好初步人選的推薦工作,各單位推薦人員不做名額限制。
個人自薦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確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
2025年5月8日至5月16日。
3.報名地點
舞鋼市委社會工作部辦公室(黨群服務中心307房間)。
4.報名要求
報名時需攜帶以下相關材料進行初步審核: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本人畢業證、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藍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張及照片電子版(用U盤拷貝,保持1寸照片比例,命名為姓名+身份證號,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不超過2MB);
(4)《舞鋼市委社會工作部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二份,由單位黨組織簽署同意選調意見并加蓋公章,同時提供電子版(用U盤拷貝);
(二)資格審核
初步推薦和自薦人員由市委社會工作部會同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核。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人員與選調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本次選調資格。
(三)面試
資格審核通過人員進行面試,重點考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舉止儀表等。為體現公平公正公開,面試工作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實施。若資格審核通過人員數量少于5人(含5人),按實有通過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成績按百分制進行,低于60分的不予進行體檢。
(四)體檢
對面試通過人員按擬選調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對象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員的,按實有通過體檢人員進行考察。
(五)考察
對擬選調對象進行實地考察,考察應突出政治標準,考察組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匹配性進行全面考察。
(六)辦理相關手續
考察合格人員按照程序辦理編制、人事、社保、工資等相關手續。
五、組織領導
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成立舞鋼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小組,具體負責組織選調工作的實施。實施小組成員單位由市委組織部、市紀委監委、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組成,實施小組下設工作專班,由市委組織部牽頭,推進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開展。
未盡事宜,由舞鋼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小組工作專班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舞鋼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小組
2025年4月30日
原標題:中共舞鋼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zgwg.gov.cn/contents/15686/435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