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和人民調解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全區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選聘專職人民調解員37名。其中區人民調解中心3名,區信訪事項調解委員會3名,區物業事項調解委員會8名,23個鄉鎮(辦事處、管理區)人民調解中心各1名。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公道正派,廉潔自律,熱心人民調解工作,鄉級專職人民調解員一般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區級專職調解員一般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熟悉國家法律、政策知識,能熟練使用電腦;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年齡在65周歲以下的成年公民;有法律專業知識或有豐富調解經驗等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
4.必須保證專職專責做人民調解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2.現任國家公職人員、企事業單位就業人員和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參加過非法邪教組織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5.其他不適合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待遇
(一)專職人民調解員實行三年一聘用,聘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可續聘。
(二)聘用期間,實行固定生活補貼與案件補貼相結合的方式。
固定生活補貼:區人民調解中心、信訪事項調解委員會、物業事項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人民調解員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000元;鄉(鎮、街道、管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人民調解員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500元。
案件補貼按照平橋區《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實施細則》規定的標準執行。
四、招聘流程
(一)報名時間
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本次招聘采用個人申請和調委會初審,轄區政府批準,報區司法局考察公示后產生。報名人員需提交有效身份證明、相關學歷證書、個人簡歷(附照片)、身體健康證明等相關材料,鄉級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到轄區鄉鎮人民調委會(司法所)填寫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區級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到平橋區司法局基層股填寫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所有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在核對完畢后退回。
聯系電話:0376-3776981 15837630055
聯系地址:平橋區龍江東路平橋園區辦公樓504
(三)審查考核
鄉級專職人民調解員由各鄉(鎮、街道、管委會)初審,對初步聘用人選考察后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各人民調委會分別與聘用人員簽訂《公益服務聘用協議》,完善相關手續,報區司法局備案。區人民調解中心專職調解員、區信訪事項調解委員會專職調解員、區物業事項調解委員會專職調解員由區司法局會同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初審,區司法局對初步聘用人選考察后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各調解委員會簽訂《公益服務聘用協議》,經公示無異議的準予聘用。
信陽市平橋區司法局
2024年11月26日
責任編輯:王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