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工程師對本公司的安全技術工作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副總工程師協助總工程師,承擔分管工作的安全職責。
2.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
3. 組織編制年度“安措”計劃,檢修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
4. 領導技術監督和技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并審批現場規程和規定,并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組織修改,補充完善。
5. 參加并協助生產廠長召開好每月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經常聽取安監部門的安全情況匯報,參加或組織研究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和安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6. 負責組織崗位技術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試、取證工作。
7. 參加安全大檢查;經常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及時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8. 參與實施公司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解決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9. 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學歷要求: 本科及以上學歷
專業要求: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等相關專業
知識要求 :熟悉房建、市政類工程管理技術規范、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工藝工法、工程質量通病等
技術等級: 高級以上職稱,具有一級建造師(房建或市政)執業資格證書。
經驗要求: 十年以上房建或市政工程工作經驗。
其他要求 :熟悉建筑施工現場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流程與實操,施工方案編寫和執行能力強,解決施工現場技術問題能力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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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建筑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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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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