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2-11-22 17:01:55 關注:16486次
為進一步引進優秀師資,加速優質教育均衡發展,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等有關規定,結合市直學校教育發展需要,泉州市教育局決定組織市直部分公辦學校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39人,詳見《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赴高校(華東師范大學考點)專項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要求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以及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4)現役軍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在職人員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資格復審時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關系證明。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查詢認證。
報考人員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2.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2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
3. 2023年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1月21日。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聘用后一年內取得),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三)招聘對象
第1類: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間出生)的高校畢業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40周歲(即1981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間出生)。
第2類: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本科優秀高校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間出生)。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方式
報名時間:2022年11月21日-11月26日17:30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報名確認所需材料(電子掃描件或照片)打包壓縮發送到相關學校招聘專用郵箱,郵件主題及壓縮包格式均為報考崗位代碼+報考崗位名稱+姓名。
(二)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見附件
(三)報名所需材料(網絡報名提供電子掃描件)
1.《泉州市直部分公辦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2023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諾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承諾書、所在學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提供《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承諾書》(附件3);
3.公費師范生應提供公費師范生培養就業協議書;
4.在職人員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通知考生參加考試。擬進入面試、體檢、考察階段,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辦理聘用手續時,組織人事部門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組織人事部門再復核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誠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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