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3-12-16 15:09:35 關注:6777次
為進一步加強長春外國語學校語言類教師師資隊伍建設,根據外語類基礎人才培養辦學需要,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教育廳研究決定,啟動長春外國語學校多語種教師崗位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長春外國語學校擬招聘公辦教師9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長春外國語學校多語種教師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外語類專業2022-2023年未就業本碩畢業生和2024年本碩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需要的身體條件;
5.2024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或在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和學位證;2024年應屆碩士畢業生,必須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6.擬聘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
7.具備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
五、招聘方法和步驟
1.發布信息:本次招聘的崗位信息在吉林省教育廳就業信息網及相關網站發布。
2.報名: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有應聘意向的畢業生務必于12月18日前向招聘單位指定的報名郵箱發送本人報名表(附件2),每個有意向的畢業生只可以報考一個招聘崗位。
3.資格審查: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在招聘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
4.招聘考試: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采取的面試方式待報名和資格審查結束后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每名考生。
5.體檢與考察:面試結束后,招聘單位和相關考生簽訂就業意向書,并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組織體檢和考察。
6.公示: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7.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六、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本公告中各招聘單位和吉林省教育廳的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注意查詢。
(一)招聘單位電話
長春外國語學校:0431-85936780、85936732
(二)主管部門電話
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0431-88905307、82728995
(三)紀檢監督電話
吉林省教育廳機關紀委:0431-88904097、88905457
(四)人社部門電話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431-88690586、8869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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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教育廳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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